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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

阅读:3447 次 作者: 来源:一起问道投稿网 发布日期:2018-07-27 08:49:05
基本介绍:

  2010年2月,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新出审字〔2010〕143号)。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是由安徽省教育厅主管、安徽师范大学主办的一家综合性学术出版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成立以来,始终贯彻落实党的出版方针,把握正确导向,本着“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宗旨,坚持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为地方文化建设服务,为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繁荣服务,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现已初步形成了以学术著作、教育类图书和科普读物为重点的图书结构体系,已获互联网数字出版资质和全学科中小学教辅图书出版资质,以图书内容好、质量高、编校精、装帧美而在国内图书市场享有一定的盛誉。

  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前身是安徽人民出版社安徽师范大学编辑部。2005年5月,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指示精神,安徽师范大学与安徽人民出版社合作成立安徽人民出版社安徽师范大学编辑部。截至2012年10月,已出版图书1000多种。其中,《甲骨文金文释林》一书入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重建精神家园》一书评为全国“百种优秀思想道德读物”,一个选题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五个选题入选安徽省“十二五”重点出版规划项目,另有近10种图书获华东地区及安徽省图书出版奖,22种图书入选安徽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规划教材。

  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将始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坚持科学发展,用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勇于实践;抓住机遇,在市场竞争中整合资源,形成特色,为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服务,为国家新闻出版事业大发展贡献力量;依托安徽深厚的文化资源及教育优势,承载安徽师范大学八十多年的文化底蕴,继续推出一系列有格调、有品位的图书,突出大学出版社的学术品位和人文追求。

  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投稿须知

  一、出书范围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出版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可以出版各类教材和为教学服务的教学参考书、工具书;学术专著、译著;科普、人文、社科图书等。对有些政治、军事、宗教、民族等图书选题,还应向上级部门专门报批。

  我社拥有中小学教辅全科出版资质(13科)、数字出版资质及手机出版资质,可出版为教育教学和各级各类考试服务的全部品种图书,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全领域的教材教辅、考试指导及学术理论专著等。

  二、图书出版流程简介

  作者填写选题策划表→选题报批→签订出版合同→来稿登记→责任编辑初审,编辑加工→编辑室主任复审→社领导终审或签发→发排初稿→一校→改错、核红→二校→改错、核红→三校→改错、核红→责编通读清样→封面设计,审核→印前审读→改错→印刷厂印刷、装订→样书检查→新版书审读。

  从上述流程简介可以看出,图书的出版是需要多人合作,并经各部门配合才得以完成的一项工作。一般来说,30万字左右的图书,其正常出版周期为6个月左右。

  三、选题申报要求

  我社的每一个选题,都需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审批通过,然后报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年度选题报批时间为每年12月报下一年的年度选题。常规选题一般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6月、9月,故作者申报选题和投稿时间至少为实际出版时间的前3个月。

  作者可在我社网站下载选题策划表,按表中提示进行逐一填写。填写完毕后发送至2404373370@qq.com. 选题批准后,为保障作者的著作权和出版社的出版权,出版社要与作者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只有在选题批准、合同签订后,方可进入图书出版工作的操作流程。

  四、来稿要求

  1.交稿时应满足“齐、清、定”的要求。一部完整的书稿,大致包括以下几部分:

  封面:书名,作者姓名,著作方式(著、编著、主编、编、译)及出版社社名。作者另外有特殊要求的内容;

  前言或序;

  目 录;

  正文和图稿;

  附 录;

  参考文献;

  后记或跋。

  所谓“齐”,即上述内容要一次交齐。

  所谓“清”,即书稿应打印清楚:英文字母和希腊文字母及其余文种字母相似者应分别注明;上下角标要注清楚;公式、数字要准确无误等。

  所谓“定”,即所交稿件应是最后确定的内容,交稿后不得再大段增删和修改,只能订正错误。对稿件自封面起按顺序编号。图稿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在文稿的相应位置上,图稿还应标明比例大小和图号。

  2.书稿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有政治性错误,不得泄漏国家机密,不得抄袭别人的作品。书稿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3.书稿内中文简化汉字、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外文字母用法、名词术语、人名、地名、计量单位、插图、表格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其中插图必须用Photoshop和CorelDRAW制图软件制作,精度为600DPI。  

  4.文中引文必须准确无误(按最新版本),用脚注注明其出处(包括参考文献列目),并按最新颁行的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著录。

  5.书稿的修改订正,作者应使用正确的校对符号。

  6.对书稿内容,若作者已经有关专家审阅,则应提供书面审读意见,以作参考。

   五、交稿须知

  1. 书稿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包括书名、作者名、作者简介、内容简介、序、目录、正文,所用的图形图表等全稿,电子版可发送至2404373370@qq.com)

  2. 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多人合著的,或作品合集的;除主编身份证复印件外,必须每个作者提交一份)

  3. 作者属各类协会的(作协、文联、美协等的),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

  4. 著作权人授权委托书。编著者为单位或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或法人签字。

  六、联系方式

  我社的邮寄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编办,请作者在信封上注明“投稿”字样。受人力及工作量所限,作者邮寄来的信件我社不再退回,请见谅。我社收到作者所邮寄的信件后,会安排相关编辑进行审读。如果我们认为稿件的内容、行文风格等适合在我社出版,会及时和作者联系;如果一个月内我们没有和作者联系,则表明我们认为稿件不适合在我社出版,作者可以自行处理。

  作者若对来稿及出书尚有不明事理,可向出版社总编办询问。

  联系电话:0553-3883579;59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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