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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妇女书画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阅读:1159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06 13:59:05
基本介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全面展示当代妇女书画艺术的成就,推动湛江市妇女文化艺术的发展与繁荣,由湛江市创文办、湛江市妇女联合会、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湛江市妇女书画艺术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湛江市妇女联合会
  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
  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45号美术馆
  二、作品
  1.主题:书写美丽幸福生活,创建文明和谐湛江。通过书法、篆刻、绘画等形式,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我市蓝天碧水的优美环境、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健康的美好生活,展示我市妇女书画艺术成就。
  2.书法:书体不限,六尺整纸以内(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长卷。
  3.篆刻:寄印稿6-10方,附两方以上边款,贴在四尺对开以内宣纸上。
  4.绘画:画种不限,六尺整纸以内(180cm×97cm)原创作品(人物、山水、花鸟、工笔、写意均可)。
  4. 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参评作品一律不收评审费。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会员免初评。
  5.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三、范围
  在湛江市工作、学习、居住的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投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四、评审
  1. 由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评审工作于2015年9月份举行,评出入展作品200件。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征稿
  1.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9月15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2.收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和平路36号二楼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
  办公室 邮编:524003
  收件联系人:沈巧源 电话:13828264544
  3.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王少娟 电话:15016471788
  联系邮箱:230617363@QQ.COM
  六、展览
  1.本展于2015年10月初在湛江市45号美术馆隆重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向入展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本次展览作品展出后退回作者收藏。
   七、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认同并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
  湛江市妇女联合会
  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办公室
  湛江市女书法家协会
  201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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