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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书画院以诗征画中国画展征稿启事

阅读:2109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10 11:35:25
基本介绍:

  秉承先贤遗风,弘扬传统文化。吟赏雅韵之妙,品味万物之灵。为了弘扬传统文化艺术的精髓,倡导“绘画要有意境,有诗情和神韵,更需画外功”的理念。由上海书画院和上海书画出版社、新闻晨报联合举办的海上风――“吟赏诗情・品味画意”以诗征画中国画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主办单位:上海书画院、上海书画出版社、新闻晨报
  支持单位:文汇报、东方早报、雅昌艺术网、新浪网、美术天地
  组委会主任:陈佩秋
  组委会副主任:迟志刚、王立翔、王昕
  组委会秘书长:乐震文
  组委会副秘书长:徐明松、罗学勤、丁一鸣
  组委会:王茜、沈小倩、陈睿韬、徐旭峰、郑中荣
  评委会主任:陈佩秋
  评委会秘书长:乐震文
  评委:龚继先、萧海春、王伟平、车鹏飞、张强辛、江宏、齐铁偕、陆春涛
  一、展览地点和时间:
  展览地点:上海图书馆(一楼、二楼展厅)
  展览时间:2015年12月22日-26日
  二、作品要求:
  根据以下提供诗词任选一句或一首进行花鸟或山水创作,展览将据此出版作品集。
  三、作品征稿相关要求:
  1、征稿范围:凡年满18岁本市及外省市书画家及具有专业水准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作品画心整体尺寸为:45cm×45cm斗方(包括以内),45cm×98cm(横竖均可),任选其一进行创作。
  3、作品初评以照片形式收件,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9日(以收件邮戳为准),请使用挂号或快递,初评作品以10寸照片的形式,每人限以1件,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作品名称、作品尺寸、作品材质(纸本或绢本)、创作年份等信息,邮费由作者自行承担,初评作品照片一律不退。
  收件地址:延安西路238号上海书画院展览部,上海书画院收,邮编:200040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1-69515566,手机:13601754007(工作时间:9:30~16:30)
  4、初评入选后,组委会将以电话和官网、微信的形式,届时告之原作复评通知,复评作品将由组委会统一托裱装框,无需自行装裱。
  四、入选及待遇:
  1、本次展览对入选作品颁发证书、每位入选作者获赠画册2本。
  2、本次展览将从参展入选作品中甄选优秀作品参加2016年“第五届全国九城艺术联展”。
  3、本次展览由评委会从入选作品中评选一等奖1名(10000元)、二等奖2名(各8000元)、三等奖3名(各5000元),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支持媒体中刊登。获奖者除颁发获奖证书外,并附收藏证书,作品将由上海书画院作为艺术文献永久收藏。
  五、本次展览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滚动
  上海书画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shshy566(公众号)或者二维码(左图)
  “海上风”组委会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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