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青年美术作品展是市级综合性大展,是青年美术家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展览旨在进一步繁荣绍兴美术创作,发掘培养青年美术人才,引导青年美术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艺术创新,积极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励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美术精品。展览由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绍兴市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绍兴市美术家协会
绍兴书画院绍兴晚报编辑部
三、评审委员会
绍兴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设评委会,评委会由绍兴市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保证本届展览的公平、公正。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览时间:2015年12月
2.展览地点:绍兴市文联展览中心
3.展出作品件数:100件
中国画40件
油画40件
综合画种20件(综合画种包括其它各画种)
4.参展作品为近5年来创作的精品力作,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
5.中国画作品不小于4尺整张;
油画(水彩、水粉,粉画)作品尺寸原则上不小于1m×1m(含画框),不大于2.0m×2.0m(含画框);
其他形式作品视具体情况另议,如有特殊要求,参展作者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6.作品自行装板(中国画)、装框。
五、绍兴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参展要求
1.每位作者只可送一件作品。作品先统一送10寸照片参加初评,照片背面请写清姓名、尺寸(高×宽)、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于11月10日前寄送绍兴市美术家协会办公室。初评通过再送原件参加复评。
2.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贴好作品资料卡(见底部表格),写清姓名、尺寸(高×宽)、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简介(表格可以复印或自制)。
3.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含)后出生,按照身份证出生日期)。
六、作品征集范围
各级美协会员及社会上广大美术爱好者
七、设奖
本次比赛设金、银、铜、优秀奖若干名。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绍兴市美术家协会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作品证书。
4.入选绍兴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的作者具备加入绍兴市美术家协会的一次资格。
九、凡有送作品参加绍兴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绍兴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十、作品(照片)请寄绍兴市府山西路武勋坊18号l楼103室绍兴市美术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312000
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绍兴市美术家协会
绍兴书画院
绍兴晚报编辑部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