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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赋美乡村——中国美术家协会首届和美乡村建设艺术实践大展征稿

阅读:127 次 作者: 来源:宣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布日期:2026-08-12 14:26:00
基本介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标中宣部等七部门“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展示艺术赋美乡村建设的优秀成果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和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省美术家协会联合举办“艺术赋美乡村——首届和美乡村建设艺术实践大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建筑艺术委员会

  西安美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系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建筑与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公共艺术艺委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诸  迪、范迪安

  主    任:屈  健、朱尽晖

  副 主 任:王  平、孙  澄、苏  丹、韩  绪、吕品昌、吴江峰

  秘 书 长:李  伟、何  崴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于历战、王国彬、王  娟、王菲菲、王  维、左  靖、卢晖临、冯崇利、吕品晶、孙  韬、杜松儒、李存东、李  琳、陈正达、林存真、周维娜、贺绚绚、程启明、鲁安东

  办公室主任:王  维、周维娜、王  娟

  展览编辑:赵  昆、吴文超、石  丽、焦  静

  三、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从中国美协专家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审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地点与规模

  展览日期:2026年11月

  展览地点: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规模:展出作品约150件/组(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

  五、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

  六、作品要求、征集范围与技术要求

  (一)作品要求:投稿作品要求凸显发挥艺术与设计在乡村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服务百姓民生,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落地项目。作品须为2020年1月以来已经完成的项目,且为作者原创性项目。

  (二)征集范围:在地陪伴与综合介入、建筑与空间营造、乡土文化传播与艺术转译、艺科融合与数智未来四大类别。

  1.在地陪伴与综合介入类

  体现多元主体协同(艺术家、设计机构、高校、社会组织、村集体等),涵盖艺术创作、公共文化建设、非遗传承、乡村运营、美育实践、产业培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成果须具有鲜明在地特色、持续运营成效与社会影响力,具备示范引领及可复制推广价值。

  2.建筑与空间营造类

  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尊重自然地貌与地域文化的乡村建成项目或综合设计实践。成果须体现建筑空间、自然环境与生产生活的有机融合,人居环境的改善。包括但不限于:乡村风貌改善、村庄规划、建筑设计、环境设计、空间更新、景观营造、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

  3.乡土文化传播与艺术转译类

  聚焦乡村在农耕文化传承创新、在地资源的视觉转化与公共表达,以设计赋能品牌传播,以艺术激活乡风共建。作品坚持原创性与在地性,立足乡土文化内核,注重与村民互动共创及长效运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乡村形象设计、视觉识别系统、农产品包装、文创衍生品、非遗视觉转译、文旅品牌、数字传播、公共艺术雕塑、在地装置、大地艺术、社区公共艺术计划、艺术节事等类作品。

  4.艺科融合与数智未来类

  涵盖艺术与科技交叉融合的乡村创新艺术作品或实践成果。立足乡村实际需求,体现跨领域协同,清晰呈现多专业资源的融合路径及其对乡村文化保护、产业升级、公共服务、乡村旅游的推动价值。包括:运用数字媒体、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数字孪生、沉浸式体验等技术的作品,以及数字文旅、科技农业、数字乡村、乡村文旅交互等方向的实践成果。

  (三)初评投稿技术要求

  1.每件作品需提供5—15张清晰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单张图片文件大小为2MB-5MB;如所有信息编排在整体版面内,单张展板大小不超过20M且不低于10M,展板参考尺寸为高1800mm×宽900mm,展板数量最多不超过三张(此版式仅限于初评使用,作品复评通过后,展示效果需重新设计制作)。

  2.上述文件中不允许出现作者信息。每件作品需填写800字以内作品说明(内容包含作品所在地点、建成或设计时间、设计、制作或施工单位、设计理念、展览形式介绍等)。

  3.如有动态、交互或视频,可提交MP4文件(不超过2分钟,150M以内)。使用AI生成内容需明确标注。

  七、评审

  (一)初评:

  1.所有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进行申报。投稿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作品信息。一人仅限投稿一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2.申报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展览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咨询电话:010-59759687。

  (二)复评:

  1.初评入选作者需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参加复评。复评入选后,需提供用于出版作品集的图片资料不少于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展出形式:根据各板块要求,提供相应的成品照片、效果图、影像、物理模型、实物等,鼓励以视频多媒体结合的方式展示。

  3.寄送须知:寄送展品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选择安全可靠的物流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运输途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责任由作者承担,组委会不负责赔偿。

  4.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下载),内容包括: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展览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八、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入选作品的作者具有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积分条件2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每件参展作品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四)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五)复评落选作品在复评结束后退还作者,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六)凡存在违规投稿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展资格、公示违规信息、限期禁展等。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8月



标签:艺术,艺术展,征稿,征集,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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