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渭南市志(2003—2025)》编纂工作,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入志资料。
一、征集范围
(一)人物
1.人物传标准
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凡是对渭南历史发展具有重大推进作用、卒于2003—2025年期间的人物均可立传,具体包括:本籍在本地或外地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人物;对本地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外籍人物。人物传的收录标准是事迹特别突出,记述传主在政区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典型事迹,避免鉴定式、悼词式的语言。
(1)党政厅级实职、军队副军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两院”院士;
(3)国家级、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列为全国全省人民学习榜样的英雄模范人物,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学习的英雄模范人物,中共中央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全省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国家优秀公安民警,国家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全国道德模范,相当于此级别的荣誉称号获得者;
(4)在省内外具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渭南历史文化专家学者;
(5)革命烈士、老红军,事迹特别突出的退役军人;
(6)全国见义勇为者,热心公益事业,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物,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慈善人物、社会道德模范人物;
(7)科技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文化界、卫生界、体育界、宗教界等各领域的杰出人物;
①科技界:有专利权和知识产权的重大发明创造者,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学科带头人、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的首席专家;
②经济界:工业、商业领域有特殊贡献或卓有成就者;
③农业界:农林水领域专家;
④教育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⑤文化界:获得国家级奖项者,如梅花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等;一级作家、演员、编剧、书画家、音乐家、摄影家,中国文联下属的国家级专业协会会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弘扬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奖项获得者;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
⑥卫生界:名医;
⑦体育界:国家一级教练员、裁判员,全运会、亚运会冠军、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冠军和奥运会奖牌得主;
⑧民族宗教界:少数民族、宗教界和归国华侨、侨属侨眷代表人物,著名宗教人士;
⑨民主党派界:各民主党派具有代表性的领导人物,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无党派民主人士;
(8)海内外名人;
(9)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事迹的典型人物。
2.人物表、录标准
(1)渭南市(2003—2025)受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人物;
(2)渭南市(2003—2025)受中央和国家部委表彰的人物;
(3)渭南市(2003—2025)受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人物;
(4)渭南市(2003—2025)被陕西省评为“拔尖人才”的人物;
(5)渭南市自抗战以来至2025年的本籍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立三等战功以上奖励的参战退役军人;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获省部级、战区级或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22〕40号);
(6)渭南市2025年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7)渭南籍2025年全国两院院士。
(二)图片
可为摄影作品类图片和艺术创作类图片。内容需反映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应主题鲜明、真实严谨、重点突出、积极向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政治历史类:①中央、省部级领导人在渭南视察及重大活动;②国际友人、港澳台同胞来渭南交流、考察与援助活动和市领导对外交流考察活动;③本市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会议、重要活动;④本市重要文物、建筑、古遗址、古树名木和革命历史文物实物;⑤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⑥不同历史时期标志性建筑物、自然环境、城乡面貌;⑦不同时期人民生产生活场景、文化活动等;⑧其他历史照片。
2.工业商贸类:①重点大中型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发展成就、企业概貌、名优产品和风味小吃;②重点园区和主要工业区;③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和大型流通企业;④主要宾馆、酒店和社会服务行业设施。
3.农业农村类:①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基地及水利工程;②农业科技示范园、示范片及名优土特产品;③农村扶贫、新农村建设、名村名镇。
4.城乡建设类:①城区新景、重点市政设施;②重点项目、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和环境保护工程等;③城市人文、自然景观,标志性建筑等;④特色乡镇、村庄全景等。
5.社会事业类:①重大文体(民俗文化)活动和优秀文艺作品等;②重大教育活动和教育成果等;③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技成果等;④重大医疗卫生活动和成果等。
6.自然风光类:①城市风光照、山水风光照;②景区景点、公园、名寺庙、名宗祠等;③奇异的自然环境和自然现象等。
(三)著述
渭南籍在本地或外地、外籍在渭南工作的人物在2003—2025年间所著的社科类、自然科学类、文学类、工具书类等正式出版物均予以统计。
二、征集要求
所征集内容应为2003年至2025年的人物资料、图片资料、著述资料。提供的资料应客观真实,来源清晰可考,同时注明提供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1.人物资料。(1)人物传。①基本资料:姓名、生卒年月、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政治面貌、职称职务、主要工作经历、重要业绩与典型事迹等,渭南籍者写终生传,外籍在渭南工作者主要写在渭南的事迹(文字限量在800—1500字以内,并提供传主的标准像)。②佐证资料: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媒体报道、著作论文、科研成果、专利证明等。③其他具有史料价值的手稿、日记、回忆录等。(2)人物表、录应提供姓名、所在单位、奖项名称、授予时间、授予单位等。退役军人资料收集下限为2025年,不设上限。表及录中女性括注性别。
2.图片资料要求: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黑白、彩色均可。可以是单图或者组图,需为数码照片原图(JPG、TIFF等格式)或扫描件电子版,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B,分辨率原则上在600万像素以上。每张图片需注明标题或主题(如为组图,需附上图片目录)、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并配相关文字介绍,反映图片记录的时间、地点、人或事、经过、结果,或简单描述图片背景故事、创作(拍摄)经历。提供者应保证对所提供图片拥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如因版权问题产生纠纷,由提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报送即视为授权渭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使用,报送图片在市地志办编纂出版的志书、年鉴、地情书籍中选用,原作者享有署名权。
3.著述资料要求:主要包含著述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书号、字数、获奖情况等。
三、征集方式
此次征集活动包括捐赠、复制等方式。捐赠资料入选,捐赠人除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外,还将颁发捐赠证书,并根据志书采用情况,赠送公开出版的《渭南市志(2003-2025)》。
1.线上提交
请将相关资料以电子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三轮修志资料征集+提供者姓名+联系电话”。
2.线下提交
可将实物资料或光盘、U盘邮寄或送至渭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审科。
四、集中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伟林 党飞宇
2.联系电话:13892529152
17829886186
0913-2930503
3.电子邮箱:
sxwndfz@163.com
4.邮政编码:714000
5.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市政府西配楼526室)
六、其他事项
1.所提供资料经审核筛选后择优入志,不予退回;珍贵原件可现场登记复印后奉还。
2.我办对报送资料将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史料安全。
3.本次征集长期有效,逾期提供资料可纳入后续补编与资料储备。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渭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渭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