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wdwxtg@qq.com 论文发表QQ:329612706 微信:lianpu13
当前位置首页学术中心 学术资讯 文物考古
  • 正文内容

国家文物局举行2026年“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

阅读:135 次 作者: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发布日期:2026-07-02 08:22:00
基本介绍:原标题:国家文物局召开2026年“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6月25日)

  6月25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发布浙江舟山群岛盐业遗址群、江苏东部沿海地区盐业考古新发现、重庆彭水中堡盐业遗址、山东渤海南岸盐业考古新进展等4项考古研究成果。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唐炜主持会议。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唐炜:

  各位专家、同志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召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介绍4项最新考古发现与研究成果。首先,我谨代表国家文物局,热烈欢迎大家的到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考古工作,《“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中国工程等重要任务。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在“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框架下,持续推进17个在研项目,聚焦重大课题,加强石窟寺考古、盐业考古、城市考古等专题性研究,同时,各地党委政府、文物部门深入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制度,扎实推进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并增强课题意识与学术意识,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今天,我们选取具有代表性的4个项目介绍给大家。

  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天参加会议的专家和同志们。今天我们邀请到的专家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馆员陈星灿、山东大学考古学院教授王青、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教授林留根。

  参会的还有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地文物部门和考古所的同志。本次会议还邀请到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媒体朋友们。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请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朱雪菲副研究馆员介绍浙江省舟山市舟山群岛盐业遗址群的新发现和研究进展。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馆员朱雪菲 :

  浙江舟山群岛盐业遗址群

  舟山群岛盐业遗址群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2022年起,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有关单位对姚家湾、庵跟岙、金鸡山等遗址进行了系统考古发掘与研究,是近年来考古调查发现并确认的我国境内目前已知规模最大、起始年代最早的从事海盐生产的遗址群。其中,姚家湾遗址所揭示的制盐工艺与盐业发展脉络最为典型。

  姚家湾遗址位于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枫树村西笔架山东南麓。2022—2026年间,先后开展多次考古发掘,发现了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延续至两周时期的多个不同历史阶段的盐业遗存。该遗址所反映的制盐活动始于距今约4800—4500年的良渚文化中晚期,分布有集合了盐灶、制盐废弃堆积、煎盐盘堆烧区、盐泥堆料区及疑似卤水处理设施等制盐遗迹的工作面,并出土了大量与煮盐活动直接相关的煎盐盘和可能作为储卤之用的小口红陶罐。此后,在距今4000年的广富林文化时期、两周时期,该遗址持续作为制盐场所,出土有各具特色的盐灶、支具和煎盐盘等。

  舟山群岛盐业遗址群具有三点突出价值:一是在盐业史的溯源研究方面提供了我国已知最早的盐业生产活动的实物资料;二是为浙江甚至更大区域内距今约4800年至2500年的历史叙事,增添了海盐这一事关生计的资源背景;三是首次揭示出舟山群岛自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以海盐产业为主导的地域文化特色,实证了岛屿地区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唐炜:

  下面,请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周润垦研究馆员介绍江苏省东部沿海地区盐业考古新发现。

  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馆员周润垦:

  江苏东部沿海地区盐业考古新发现

  2022年以来,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连云港、盐城等地方考古所,在沿海地区开展盐业遗存专项调查,结合基本建设考古开展一批重要遗址考古发掘,发掘了连云港振海(龙山时期)、葫芦山(商代)、尤庄(西周至春秋)、新庄(东周)、李庄(战国)、时庄(战国-西汉)、盐城沙井头(战国—汉代)等一系列盐业遗址,获取一批年代序列清晰、制盐要素齐全、自身特色鲜明的考古新成果。

  海州湾地区一系列盐业考古新发现,首次在江苏沿海地区揭示先秦盐业生产遗存,填补该区域盐业考古时空两方面空白。江苏沿海先秦盐业以厚胎红陶盘加陶支具为煮盐器具,一方面显示了本区域制盐工艺的清晰发展和传承脉络,另一方面与山东渤海南岸以盔形器为主要特征的制盐生产工艺有截然区别,是中国东部沿海早期制盐生产新的体系。至战国晚期和西汉时期,出土陶支臂和铁容器残块,表明煮盐工艺发生了重大变革。首次揭示汉代制盐生产完整操作链和实证汉代盐渎县治所在地。在连云港时庄遗址内,揭示了三条从提取卤水原料,到卤水提浓,到用陶制管道输送卤水到蓄卤坑,再把卤水上灶煮盐的完整制盐生产链。在盐城沙井头遗址出土了一批印有“盐官丞印”“广陵丞印”“䟫邑□盐”的封泥及“官”“舍”“库”款的陶文,实证了该区域为汉代盐渎县官署所在地。

  唐炜:

  下面,请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牛英彬副研究馆员介绍重庆市彭水县中堡盐业遗址的新发现和研究进展。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副研究馆员牛英彬:

  重庆彭水中堡盐业遗址

  中堡遗址位于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地处郁江支流中井河右岸,是郁山盐业遗址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布面积约5000平方米。郁山镇盐矿资源丰富,卤水极易开采,周边聚落可追溯至商代中晚期。汉代以来一直为州府产盐重镇,食盐行销渝、黔、湘等区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中堡遗址等多处先秦制盐遗存, 2025年10—12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中堡遗址开展200平方米考古发掘,取得了重大收获。

  该遗址发现了延续两千年的制盐文化堆积。遗址发现厚达10余米、连续叠压26层的文化层,分为战国、汉代、宋代和明清四期,见证了两千余年的盐业生产史。清理了一处战国时期制盐作坊址。首次发现我国战国时期井盐制盐龙灶实物,为研究陶器制盐向铁器制盐的技术转型提供了关键证据。解析了先秦制盐工艺和早期食盐产销格局。通过残留物分析等科技考古手段,复原了制盐工艺流程,揭露出郁山已成为战国时期独立产盐中心,勾勒出中国早期食盐销区制度的雏形。填补了乌江流域先秦制盐遗存的空白,完善了区域井盐技术发展序列。中堡遗址先秦制盐遗存的发现,为完善区域井盐技术发展序列、探讨乌江流域早期盐业资源开发与社会关系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载体。

  该遗址是我国井盐生产技术发展的缩影,它与郁山盐业遗址群中的中井坝遗址、郁山盐厂遗址等,共同构建起从战国到近现代、从陶器制盐到铁器制盐再到工业化制盐的技术发展脉络。发现了生产要素齐全、遗迹保存完整的制盐作坊体系,为研究先秦时期制盐生产的技术体系与组织模式提供了关键实证。实证了郁山为先秦西南地区重要的战略资源要地,为深入探究盐业驱动巴蜀社会演进、区域文明发展提供了考古学支撑。

  唐炜:

  下面,请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高明奎研究馆员介绍山东省渤海南岸盐业考古研究新进展。

  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研究馆员高明奎:

  山东渤海南岸盐业考古新进展

  近年来,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在聚落考古理念指导下,通过对渤海南岸盐业遗存开展调查与发掘,取得一系列新成果。对东营、滨州盐业遗址专项勘探,确定63处遗址的范围与年代(晚商至宋元时期),新发现3处东周盐业遗址。2024—2025年,为配合考古前置工作,对坡家庄遗址进行了系统发掘,发现了南北朝时期60余口集中成组分布的卤水井群,以及金元时期两组含卤水井、灶、沟、涂泥坑等完整生产遗迹的制盐作坊。

  多学科合作实证制盐遗存特征:通过土壤氯离子测试,为遗迹性质判断提供新方法;开展实验考古,复原淋卤坑、储卤坑及灶的结构,并进行淋卤和煎盐实验,验证遗迹功能;对涂泥坑黏土壁进行分析检测,明确其功能;通过有孔虫形态分析,揭示遗址受海水侵蚀的潮沟及咸水环境;借助植物考古,确认卤水井营建材料,除芦苇外,南北朝时期以枣属、乌桕为主,金元时期新增槐属、榆属及曲柄木等。

  本次发掘填补区域盐业年代序列空白,构建渤海南岸海盐业完整发展脉络,串联商周—南北朝—金元鲁北海盐技术演进链条,实证环渤海“取卤煎盐”生产模式2000余年传承,揭示同一地域不同时期生产组织方式变迁,为盐政史研究提供考古依据。

  唐炜:

  下面,请各位媒体朋友提问。

  中新社记者:

  通过发掘和研究井盐遗址,对当时的社会经济形态有什么更深认知?

  牛英彬:

  开展井盐遗址发掘和研究,特别是早期盐业遗址,是揭示社会发展与文明演进深层机制的重要途径。

  第一,盐业开发推动了手工业专业化与社会分工。以忠县中坝遗址为例,先秦制盐业已发展为规模化工场手工业,考古人员在1米×1米的采样范围内即出土13万片陶片,印证当时制盐规模的宏大。制盐工序有提卤、运卤、淋灰、煎盐、入模等,并带动制陶、燃料供给、物资运输等配套产业。这套高度专业化的生产体系,是早期社会复杂化的重要标志。

  第二,盐业经济是孕育并稳固区域政治经济中心的关键力量。重庆商周时期制盐器具产地分析表明,长江与乌江流域已形成明确的食盐产销分区,可能出现了盐资源垄断。

  中堡遗址所在的郁山为乌江流域的盐业中心,自汉代设县,北周至隋代为郡州治所。即便唐代行政中心迁移后,黔州仍管控数十个羁縻州,长期保持区域中心地位。

  第三,盐业资源是区域文明演进的核心驱动力。巴人依托本地盐业积累财富、整合势力、建立巴国。盐成为各国争夺的资源,巴、楚多次爆发战事,秦、楚两国亦围绕三峡盐产区展开近四十多年的拉锯角逐,彰显了盐业在区域文明博弈与演进中的作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本次推介的盐业考古最新研究成果,主要涵盖了海盐和井盐两种不同的盐业生产体系,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盐业生产体系吗?这些新成果对于我国盐业考古整体研究起到了什么样的推动作用?

  山东大学考古学院教授王青:

  大家知道,食盐在我国古代称为“国之大宝”,不仅事关民生,还是国家财政赋税的主要来源之一。据《天工开物》记载,我国古代的食盐主要有四大种类,即海盐、井盐、湖盐和岩盐。其中湖盐主要产于山西运城盐湖,主要供应中原地区的需求,根据相关研究,湖盐自有一套生产体系,只是考古学上还没有直接证据。目前有关单位正在盐湖岸边开展考古工作,有望取得一些进展。

  海盐和井盐是我国最重要的食盐种类,分别产自沿海地区和川峡地区,历代产量最大,留下的遗址也最多,这两种食盐的产盐地域、工艺流程和运销区域都不相同,因此从先秦时期就形成了两大盐业生产体系。这次公布的盐业考古成果就属于这两大生产体系,基于这些重要新发现,现在我们倾向分别称为海盐考古和井盐考古。1997年,北京大学李水城教授团队对重庆中坝遗址进行了大规模发掘,标志着井盐考古和我国整个盐业考古的开端,紧接着,2001年山东北部沿海也开展了盐业考古工作,拉开了海盐考古的序幕。因此,虽然盐业考古在我国起步较晚,开展至今不过三十年,但一经出现就发展迅速,尤其21世纪以来,各地普遍开展起来,考古新发现和研究新成果不断涌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这次推介的成果就是最近几年我国在盐业考古领域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对于推进盐业考古的整体研究将有重要作用。我体会主要有三点推进作用:一是舟山姚家湾和连云港振海等史前制盐遗址的考古发现,以确凿的出土实物证据,将我国的盐业生产史提前到距今四五千年前,这在世界范围也是不多见的,提高了我国盐业考古的影响。二是这些海盐遗址,以及重庆中堡战国井盐遗址的发现,为研究我国文明起源和早期发展提供了一个独特而重要的视角,从更贴近古人生活的角度实证中华文明自成一体、多元一体发展演进的历史进程,提高了我国盐业考古的学科地位。三是东营坡家庄元代制盐遗址的发现表明,盐业考古已经介入了历史后期的盐业史领域,这样就可与我国历代留下的丰富的盐业文献记载贯通起来,更好地实证研究我国悠久的盐业发展史。可以预见,随着这些新成果的陆续公布,必将有力推动今后的盐业考古和盐业史研究。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运用了哪些科技手段,可以用来有效识别盐业相关遗迹?

  朱雪菲:

  现阶段我们用以有效识别盐业遗存的科技手段,主要是开展环境考古中针对土样进行的岩性和粒度分析、元素地球化学分析、海相微体生物化石分析等,以及器物研究中针对陶土制品及残留物的成分分析、物相分析等。

  一方面是为了进行遗址的古环境复原研究,如通过对碱土金属元素钙, 锶, 钡的分析研究海陆环境变迁,对粘土粒级的硼、镓元素分析研究古盐度,进而判断遗址是否邻近潮滩或海湾。这是确定以海水为盐源的盐业遗址的前提。

  另一方面是为了寻找遗迹遗物与制盐活动有关的依据。由于制盐活动的产品,即食盐,具有溶于水的特性,其浓度的高低在制盐遗存与非制盐遗存上具有随机性,难以作为判断依据。

  因此,我们更倾向于选择制盐过程中会析出的杂质——钙、锶、硼等作为判断标准。目前的实践中,利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在无损的条件下可以直接在煎盐盘内壁、盐灶结构件的外侧、盐泥废弃堆中发现大量的钙化物。这是目前反映制盐活动最为有效的指标。据此,我们可以在盐业遗址中判断具体的遗迹遗物是否参与了制盐过程。

  唐炜:

  感谢各位专家、同志们和媒体朋友们。今天汇报的4个项目,是近年来盐业考古的重要研究成果。浙江省舟山群岛盐业遗址群,发现有距今约4800至2500年内不同阶段的制盐遗存,是近年来考古调查发现并确认的我国境内目前已知规模最大、起始年代最早的从事海盐生产的遗址群。江苏省东部沿海地区一系列盐业遗址的新发现填补了该区域盐业考古时空两方面空白,首次发现国内汉代完整的制盐生产操作链,并实证了汉代盐渎县治所在地。重庆市彭水县中堡盐业遗址完整呈现了中国井盐从战国至近现代两千余年的发展演变历程,是我国井盐生产技术发展的缩影。山东省渤海湾南岸首次明确揭示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和金元时期盐业遗存,完善了该区域盐业发展的时空框架,实证了环渤海“取卤煎盐”生产模式2000多年传统的延续。

  考古发现仅仅是开始, 把这些文物保护好、利用好,还需要我们花大力气、接续努力。国家文物局将坚持“大考古”工作思路, 持续推动深化落实“先考古、后出让”,推进文物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文物价值挖掘与阐释。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框架下,指导有关考古机构与科研院所增强“一盘棋”意识,组织多学科、跨部门联合攻关, 强化课题意识与问题导向,策划凝练盐业考古、冶金考古等专题性研究项目,完善中国考古学研究整体布局,持续推动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二是推进完善“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各考古单位在基建考古工作中遇有重要发现,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文物部门报告,及时调整考古工作方案。各省文物部门应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及时将考古新发现纳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并公布为相应级别文物保护单位;根据考古发现科学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提出保护管理要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逐步健全完善“先考古、后出让”政策措施。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6月1日全国已全面进入汛期,南方地区进入主汛期。强对流、暴雨等极端天气易发多发,各级文物部门应指导考古单位应进一步强化考古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领队现场负责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考古发掘现场加固、支护措施,完成发掘的应及时回填,妥善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员、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最后,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和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支持关注我们的考古工作。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标签:文物,考古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