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作为知识生产的基本单元,是法学知识创新机制运行的关键环节。学术期刊通过发表优秀成果与系统传播,成为引领知识创新、塑造学术方向的关键载体与制度性环节。二者协同,既从本土法治实践中提炼原创理论,又凝聚学术共识,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持续动力。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下简称“5·17”讲话),强调“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今年是“5·17”讲话发表十周年,值此之际,回顾法学学术期刊十年来的丰富实践并展望未来发展,以期推动法学学术期刊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5·17”讲话精神对法学学术期刊发展的时代新要求
“5·17”讲话对学术界提出了鲜明的政治方向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这对法学界而言,就是要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始终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研究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使法学真正成为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的学问。
“5·17”讲话对“三大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战略还不十分明确,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水平总体不高,学术原创能力还不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法学学术期刊应当主动设置重大议题、搭建学术平台,在引领学科发展方向、推动学术体系创新、提升原创能力等方面贡献力量。
“5·17”讲话对学风建设提出了刚性约束。“要大力弘扬优良学风,把软约束和硬措施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法学学术期刊作为学术成果的“守门人”,必须严格落实这一要求,在审稿用稿中坚守学术底线,优先刊发具有问题意识、扎根中国实践、回应时代之问的学术成果,使学术期刊真正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实践。
法学学术期刊十年实践回望
正是在“5·17”讲话精神指引下,近十年来,法学学术期刊开展了丰富实践。各大法学期刊主动调整办刊导向,优化栏目设置,围绕中国法治现实开展选题布局,推动法学研究从对外借鉴转向立足本土自主创新。通过系统梳理法学核心期刊近十年来刊发的相关论文,可从“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三个维度回望,总结经验、蓄势发力,助力法学学术期刊在新征程上行稳致远。
一、体现继承性和民族性
在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的传承发展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的传承与发展”和“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中国化的当代意义”等相关研究成果,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彰显了法学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底色。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方面,中华法、中国古代法理、中国古代法律及律学、唐律研究等成果,从古代律学语言、立法技术、法理观念等微观切入,致力于挖掘传统法律文化基因,推动中华法系智慧的创造性转化。在“第二个结合”方面,“以‘第二个结合’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脉”等研究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重新审视传统法律资源的当代价值,是继承性和民族性的集中表达,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指引。
在历史经验总结方面,党内法规的百年演进、中国历史进程中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近代中国宪法史上的两院制问题、物权债权区分论在近代中国的继受等成果,从历史纵深中汲取治理智慧,体现了“向后看、善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要求。
二、体现原创性和时代性
体现原创性和时代性的研究,核心在于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主体性、原创性理论观点,回应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在标识性概念提炼方面,形成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面向、党领导立法理论、政法理论、涉外法治等原创性成果。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向度、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成果。在回应时代之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五周年、生态环境法典、反制裁追偿诉讼、“再全球化”进程中的知识产权博弈等研究,直面生态危机、大国博弈、技术变革等新挑战。数字法学的发展尤为瞩目,涵盖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法等前沿主题,成为最具原创性与时代性的学术增长点之一。
三、体现系统性和专业性
体现系统性、专业性的研究,核心在于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
在学科体系完善方面,中国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生态环境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监察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以及中国政法体制理论等成果,致力于夯实基础学科,完善对法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体系。
在话语体系与国际传播方面,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法治话语权、国内法的域外效力、和平解决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等成果,着力提升国际话语权,这些研究主动参与国际前沿法治议题设置,推动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转化。
法学学术期刊未来发展路径
站在“5·17”讲话发表十周年的新起点,法学期刊在继续推进体现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的基础上,应坚持求真、求实、求道、求理,进一步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中深耕细作,补齐现存短板,充分发挥期刊平台的制度效能。
第一,求真。期刊应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通过主动设置议题,开展平等、健康、活泼和充分说理的学术争鸣,活跃学术空气。针对重大法治命题,期刊可以组织专题笔谈、圆桌研讨,鼓励不同观点展开理性对话,避免研究陷入同质化。另外,应重视理论研究中的“里程碑文献”,唯有与已有观点展开深度对话并推进讨论,才能形成学术研究的“化学反应”、产出新知。
第二,求实。学术研究绝非语词层面的翻新,而是理论内核的创新。比如,创设一项权利,须追问其本体功能究竟何在——定分止争、保障自由、激励创造、维护尊严,缺一则权利概念难以成立。同时须警惕以“新型”“新兴”为名的伪创新,若仅停留于概念包装而不追问理论内核实质,则所谓创新不过是语词的空转,于知识增量无益。
第三,求道。从“枫桥经验”到“接诉即办”的治理创新、从“大综治”到“小综治”的范畴辨析,皆须深入提炼其内在机理,方能总结真正属于中国法治实践的知识体系。
第四,求理。法学学术研究的重要目标既在于将实践抽象为基础理论、提炼为学术表达,也在于推进理论本身的创新。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范畴为理论支点,同时推动形成不同学派争鸣,从而夯实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根基。期刊应当包容多元合理的学术路径,推动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深度交融,打通理论与制度之间的壁垒,推动形成逻辑完备、解释力强的本土法学理论体系。
总之,法学学术期刊唯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根中国法治实践,融贯中西,处理好借鉴域外成果与立足本土创新之间的关系,方能不负“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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