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区域金融发展问题是后危机时代学术界对金融问题持续关注背景下从区域经济研究领域独立出来的一门新学科。在对区域经济理论及金融可持续发展学说回顾总结的基础上对“区域金融”及“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概念做了严格界定, 从学理的角度对该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和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应贯彻的一般性原则进行了论述, 并针对我国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予以了探讨。
关键词:区域金融; 金融可持续发展; 一般原则; 基本模式。
一、理论背景及相关文献。
区域金融问题研究是近年来逐步从区域经济学领域派生、独立出来的前沿性经济、金融理论问题之一, 特别是自从2008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 受整个经济理论界对金融问题的持续关注, 传统上以研究特定区域内产业结构演进、生产力布局规划、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调发展等问题为主的区域经济理论也不自觉地以金融的视角来审视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区域金融问题逐步成为区域经济研究中非常重要且具有前沿性理论意义的研究议题之一[1].
从现有的相关文献来看, 对区域金融问题的研究范围非常广泛, 如王维强、杨涛、李阳等人对区域金融政策的研究, 周天芸、王力、陈莹等人对区域金融中心的研究, 宋凌峰、曹源芳、姚兴垣等人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研究, 王书华、崔满红、刘湘云等人对区域金融结构的研究, 等等;而从更为广义的角度来讲, 对农村地区金融问题的研究、对城市金融问题的研究以及对某省、某市、某个县金融问题的研究也都属于区域金融研究的范畴。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 区域金融问题研究是由来已久, 研究成果更是长篇累牍。
但是就上述研究成果的内容来看, 笔者发现大多学者对于“区域”是什么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很多学者将“区域”等同于“行政区域”, 即某个省、某个市就是区域, 也有的学者将“区域”解读为东南沿海地区、西北内陆地区, 亦或是某某经济圈、某某经济带。这一现象对于严谨的学术研究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特别是将“区域金融”作为一个新的研究对象单独进行研究时, 大家对于研究对象本身的界定没有形成共识的情况下是很难开展持续有效的研究的。因此说“区域金融”是前沿性学科议题应始于对“区域”一词的严格界定。
事实上, 区域经济学对“区域”的界定也存在不同观点, 简单而言包括两类:一类是有形的边界论, 认为所谓“区域”就是以地理、行政区划分为边界的区域, 这一观点非常形象、直观, 也为大部分人特别是初学者所能接受。而且, 持这种观点的学术研究成果对于地方经济决策提供了最为直接的理论依据, 具有鲜明的理论针对性和问题导向性。另一种观点则是无形边界论, 即以生产要素结合、互动紧密程度、社会资本完成主要资本循环所能涵盖的社会关系总和为边界界定标准。这一观点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背景下经济协作关系不断突破地理划分及行政划分这一历史发展趋势的区域观, 也是研究范式由生产力向社会生产关系过渡产生的区域观。当然, 无形边界论与有形边界论并非绝对地分割、对立, 无形边界论下的“区域”概念往往表现为多个有形边界论下的“区域”集合, 并且这些地理、行政区域间往往存在着紧密的协作互动关系。从现有理论及实践的情况来看, “经济圈”“经济带”这两个表述更符合无形边界论下对“区域”概念的界定, 本文研究“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对“区域”概念的界定也采用这一标准, 即本文研究的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圈或经济带的金融可持续发展。
对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 以1998年白钦先教授公开发表的《建立面向21世纪的金融可持续发展观》和《再论金融可持续发展》为标志正式推向学术界, 后经10余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金融资源理论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战略学说, 如今已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广泛接受和使用。其主要观点是从宏观上阐述了金融资源在时间、空间维度上开发、利用和配置的效率问题, 以及金融发展的人文关怀、关爱问题;从整体而言是对金融发展一般的高度抽象概括[2].而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从理论上讲应当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应用与外延, 是从宏观到中观的过程, 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因此, 从理论上外推:区域金融的发展也有可持续发展问题。事实上, 在过去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过程中也涉及区域金融问题, 如在空间上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金融资源配置问题, 等等;但单独地将区域金融作为一个研究对象专门研究其可持续发展问题本文还是首次。
二、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的必要性。
(一) 区域经济运行相对独立致使区域金融运行呈现一定意义上的独立性。
区域经济运行的相对独立性最初形成于生产的聚集, 而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由特定的地理环境、历史环境以及禀赋条件所决定的。与此同时, 随着生产背后金融资本的逐利性流动, 致使优势产业得到大力发展、劣势产业不断淘汰, 区域性金融资本与区域性产业紧密互动, 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格局, 进而金融资本循环绝大部分可以在各自区域内部完成, 由此造成了区域经济彼此运行不断独立的过程中与之相配套的金融资金运行也呈现一定意义上的独立性。不同地区经济、产业、人口、社会等多方面的差异也就造成了金融生态大不一样, 不同区域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也各不相同。因此, 各个区域的金融可持续发展内涵也应有所差异, 不能一概而论。就拿我国来说, 对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经济圈其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侧重点应是立足于产业制造及对外金融发展, 而对于中西部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的相对落后地区, 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则应更加侧重支农、扶农、富农等。
(二) 市场选择条件下区域金融效率未必均衡发展。
改革开放30余年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及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成为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基本理念。但应时刻清楚意识到世上没有任何完美的政策, 市场机制也有弊端, 不可盲目崇拜市场或奉行市场原教旨主义。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学派认为市场机制能够使资源配置自发达到均衡状态, 即使是在外力打破均衡状态的情况下, 通过引导资本和劳动力的区际流动也能够内生地达到新均衡态;但是由于这种均衡是建立在充分竞争、生产要素充分就业、资本和劳动力完全自由流动等严格假设基础之上, 忽略了经济实践过程中企业决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 并且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及对劳动力流动限制等客观情况, 自由主义给出的市场蓝图往往难以实现。另外, 微观主体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其理性往往是有限的、信息也并非完全对称, 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引发微观主体非合作博弈, 致使区域市场非效率, 而效率低下的金融发展显然不是可持续的区域金融发展状态。因此, 采取必要的区域金融政策、保障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是区域金融效率提升的必要条件。
(三) 市场选择条件下区域内弱势群体金融发展权、话语权不足。
市场机制是追求效率的机制, 就其机制本身而言并不考虑追求金融效率过程中涉及的道德、公平、伦理等问题, 这就有可能导致区域内弱势群体金融发展权与金融话语权的不足。从实践来看也验证了这一结论, 特别是商业性金融作为最典型的市场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其功能的有效实现就是将资金从低效率的行业输送到高效率的行业、将资金从不发达地区输送到发达地区, 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其自身利润最大化目标。目前我国大大小小的区域性、地方性银行都试图发展成全国性银行, 为的就是能在相对落后地区以较低的资金成本筹集资金而投入到相对发达地区以获取更高收益, 虽然发达地区得到了更多的投资, 但欠发达地区本就不足的资金供给变得更加捉襟见肘;发达地区的金融参与者话语权和发展权虽然得到了加强, 但其是建立在牺牲弱势群体相关权益基础之上的, 与金融发展是促进全体人类共同发展的哲学基础相违背, 更与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为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也是相违背的。因此, 区域金融发展, 特别是弱势地区、落后地区的区域金融发展要保障弱势群体的金融发展权与金融话语权, 以实现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四) 货币政策对区域金融结构性调控乏力。
货币政策具有决策机制集中、传导机制统一、政策工具统一的特点, 在区域差异较大时, 由于不同地区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不一, 特别是货币化程度不一的条件下, 同样的金融政策在不同地区实现的政策效果是不一样的。一般而言, 发达地区对货币政策变化的敏感度高一些, 而落后地区由于存在更多有形的或无形的传导阻碍使其对货币政策的变化不是特别敏感, 这就造成了尽管表面上不同区域执行的是同样的货币政策, 但政策效果却是大不一样的。特别是扩张性货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对本就发达地区的促进效用远远大于落后地区, 进而最终造成“马太效应”, 不利于缩小区域差异。尽管近年来我国货币政策也开始尝试采用一些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工具, 如非对称降息、定向降准等措施, 但从整体上而言还是无法克服货币政策作为总量调控手段的局限性, 因此, 保障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弥补货币政策对区域金融结构调控乏力的重要手段。
(五) 区域金融风险可能导致全局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虽然如上文所述区域金融运行呈现出一定意义上的独立性和自循环, 但毕竟其不是封闭系统, 其还会通过种种传导机制与周边区域实现互动、影响, 特别是当区域金融发生波动、危机时, 对周边区域金融的稳定及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就是整个国家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没有区域金融的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没有整体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反过来, 区域性金融的不可持续发展必将限制整体金融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极端情况下, 区域金融动荡、金融危机的爆发还可能导致系统性、全局性风险。例如, 近年来在温州民间金融借贷资金链的断裂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不小的冲击, 受其影响邯郸、苏州、桂林、柳州等地的民间金融市场都有不同程度的波动, 对于占金融总量比例非常低的民间金融其区域性危机都能导致全国民间金融市场的波动, 倘若我们的体系内金融如果出现区域性危机, 那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冲击将是不可估量的。因此, 区域金融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意义也是非常重大的。
三、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
(一) 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则。从长远来看, 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并不矛盾, 而是统一的:讲求金融公平、保障弱势群体金融话语权和发展权有利于扩大金融参与者的范围, 实现更大范围内金融资源的配置, 进而有利于整体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而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不仅能够为金融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 而且还能创造更多的有效需求, 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相反, 如果放弃金融公平在短期内有可能促使了局部金融效率的提升, 但从长远来看, 落后地区金融效率的低下会极大地限制整体经济的发展, 形成“短板效应”, 国家不得不通过其他强制性手段进行干预 (如转移支付) .而这些强制性手段的弊端在于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落后地区落后的现状, 无法让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实现资源整合及共同发展, 国家只能源源不断地采取强制无偿转移措施, 这其实从长远来讲也损害了发达地区的长远利益。
(二) 区域倾斜政策原则。
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 特别是对于落后地区予以一定政策优惠, 以缩小区域间差异, 这对于我国这种中央集权程度较高的国家而言是一大优势。对于这一点不仅在理论上有李斯特国家主义及凯恩斯主义做背景支撑, 而且就西方国家而言也有多次成功实践的经验可供借鉴, 例如罗斯福新政成功将美国拖出1929-1933年大萧条以及近年来在应对欧债危机过程中采取的大量救市计划使西方学者对政府在经济、金融稳定可持续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有了全新认识。
(三) 系统性原则。
某个区域金融体系其自身就是一个系统, 其各个组成部分相互衔接、相互影响、相互配合, 其内部本身就有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另外, 多个区域金融体系共同构成整个金融系统, 各个区域金融体系间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共同决定着整个金融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单一区域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其主要矛盾更多地侧重于空间维度上的协调、可持续, 一方面处理好区域内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合作性金融布局规划, 另一方面统筹发展城乡金融比例;而整个金融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从空间维度统筹沿海和内陆, 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区域金融协调问题, 还要从时间维度上统筹过去、现在和未来, 避免短期盲目追求政绩而有损长期战略性发展。
(四) 动态性原则。
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应与时俱进, 不断调整发展路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金融形势。经济、金融体系是非常庞大、复杂的巨系统, 不仅受到众多可预见的客观因素的影响, 而且还受到相当多偶然的突发因素的影响, 甚至有些时候这些突发因素对经济、金融走向的改变是巨大的, 比可预见的因素作用力大得多。因此, 经济、金融预测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经济、金融决策也应随机应变, 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时仍执行旧的决策而不及时改变行动方案是不明智的, 也不符合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般原则。
(五) 时序性原则。
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是不断试错、不断趋近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均衡发展的过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3];而且客观条件的变化是瞬息万变的, 这就使得理论上均衡态的改变也是随时改变的, 要想每时每刻都达到均衡态是不可能的;因此, 科学理性的决策应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的实现。特别是对于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 其积累底子薄, 各项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也不完善, 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在完成一定的量变基础上再进行质变, 切不可操之过急, 揠苗助长[4].
四、我国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选择由于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差异较大, 对于不同区域其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也应采取不同对策, 因地制宜。从空间方位上来讲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大致可以分为东、中、西三个档次, 东部地区为发达地区, 中部为相对发达地区, 西部为欠发达地区。对于不同地区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可以采取以下不同模式:
东部发达地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 对外开放程度也高, 特别是沿海地区更是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吸引了全国乃至国外大量商业资本。对于这一地区, 从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角度来看, 商业性金融基本能够满足区域经济金融发展需求, 甚至还存在一定数量的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 因此, 东部地区可以采取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商业性金融为主导的金融可持续发展战略, 充分利用商业性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优势, 提升区域经济、金融发展。该模式下的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主要侧重点在于商业性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值得一提的是, 东部发达地区的优势金融资源可以说是代表了整个国家金融发展的最高水平, 因此其有能力也有义务为中国产业走出国门提供投融资服务, 以实现中国制造、中国金融在全球范围内对资源的配置。
对于中部地区, 区域金融市场竞争并不充分, 金融结构仍旧延续传统布局, 政府对商业性金融资源配置有较大影响。一些中部省份由原城市信用社或城商行转型发展而来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大多与当地政府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其筹资、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需要相适应, 因此该种模式也可称为适度垄断型模式。该模式下区域性商业银行与区域传统产业投融资关系结合紧密, 资金供给和需求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对应关系, 比较典型的如山西等地区, 银行信贷的投放主要围绕煤炭、稀土开发利用为中心, 以焦煤、钢铁企业为主要信贷对象, 资金供求在量与结构上长久以来比较稳定;但这种相对稳定的产融关系也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 会造成新兴的、与区域传统行业非相关的产业部门融资不足, 这对于区域经济、金融发展, 特别是当前形势下所强调的“调结构、稳增长”、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此, 对于这类地区还要适当地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功能补充作用, 为那些新兴的、与传统产业非相关的但对于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产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发挥政策性金融对资源配置的诱导功能。所以, 对于中部地区, 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正确处理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关系, 二者协调发展、共生、共存、共繁荣。
对于西部地区, 经济、金融发展程度相对落后, 商业性金融出于趋利避害的特点对西部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相对薄弱,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从西部地区以较低的资金成本筹集资金转而投向中、东地区以实现其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这进一步造成了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因此, 鉴于这种情况, 西部地区金融发展就不能单一依靠市场原则及商业性金融, 反而要以市场以外的、强有力的政策性金融为发力点, 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区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扶农等方面的优势地位, 突显其政策性、公共性、资金导向性职能特点。当然, 政策性金融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扶贫金融、扶贫基金, 从具体实践和微观经营的层面来讲, 它也是追求效益、效率的金融组织形态, 也是以促进特定地区、特定行业、特定领域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的金融实体, 也符合金融一般的属性。因此, 金融、政策性金融、区域金融、区域政策性金融都有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只不过是区域政策性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更集中地表现在区域政策性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上。
总之, 金融可持续发展是金融发展的一般性原则与一般逻辑, 具有广泛适用性与适应性;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是金融可持续发展应有的理论外延, 只不过在实践过程中要采取不同的形式或手段, 因时因地因人而异。
参考文献:
[1]黄泰岩。2014年中国经济研究热点排名与分析[J].经济学动态, 2015 (6) :23-27.
[2]白钦先。建立面向21世纪的金融可持续发展观[J].城市金融论坛, 1998 (8) :35-40.
[3]王伟。政策性金融视角下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研究[J].辽宁大学学报, 2013 (2) :12-17.
[4]王伟。中国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