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市文物局、区文物旅游局联合对全区167处不可移动文物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以乡街为单位,以《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线索,重点核查、记录全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管理状况、产权归属、安消防设施状况,对消失文物和“三普”工作中拆分登记的、本属同一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作出说明,填写《不可移动文物核查登记表》,最终形成核查报告。此次核查工作将对“三个全覆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机构或管理人员全覆盖、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人员全覆盖、未定级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明确保护任务全覆盖)提出建议,并提出一批价值较高、保存相对较好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列入市、区保护建议名单;对拟认养文物建筑进行现场调研,听取认养人意见和建议;根据核查结果,进一步分析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048号
投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