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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警方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阅读:972 次 作者: 来源:山西法制报 发布日期:2018-08-08 17:59:30
基本介绍:

  近日,晋城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推进会,对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公安部、省公安厅打击文物犯罪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起来,与山西省作为全国文物大省的实际结合起来,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确保打出声势、打出实效。

  针对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此次会议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明确重点,始终保持对盗窃、盗掘、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盗窃古墓葬、古遗址、壁画彩塑、古石刻、石窟寺、古建筑构件以及非法倒卖、销售、走私文物等犯罪;重点打击职业流窜犯罪团伙中的主犯、惯犯、累犯,倒卖、收销赃等环节的违法犯罪人员;重点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中的“保护伞”,打团伙、斩链条、摧网络、追文物,确保文物不流失。落实“三追一挖”(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挖保护伞),从案件前期侦查入手,开展侦查经营,查明组织者、出资者以及倒卖、运输、销赃、收赃、走私出境等各个环节的文物犯罪人员,特别是对组织者、走私者,要全部查清,全链条打击,符合黑恶势力的按黑恶势力打击。二要做强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的基础工作,严管重点场所和区域,对古玩市场进出人员、买卖文物情况严格登记;对文物分布区,要加强卡口系统的建设和监控系统、雪亮工程的运用,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要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各地要开展无人机巡逻,对涉及文物报警的,要第一时间出警、勘查、立案、侦破。要充分运用物联网、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要结合古玩市场工作人员签定的责任书,加强对文物交易人员和文物鉴定人员的背景审查,防范因文物管理不到位,导致文物被盗甚至监守自盗的案件发生。三要加强文物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展现公安机关、文物部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要积极发动群众,主动举报文物犯罪线索,自觉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据介绍,目前,晋城市公安局已经组建了打击文物犯罪专业队,建立专门机制,加强与文物行政部门和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效能。同时,开通打击文物犯罪的举报电话、信箱,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检举、举报,提供线索。(记者 付建荣 通讯员 董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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