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至21日,菏泽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初审在牡丹区文物管理所召开,初审工作由菏泽市文物系统部分专家对全市各县区申报的84处文物点进行材料审核,对发现问题的提出补充材料、修改内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申报材料报菏泽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待评审结束后,将报请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
菏泽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菏泽发现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迹。“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是法律赋予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加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政行为,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作为的具体体现。为做好菏泽珍贵文化遗迹的保护工作,决定启动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根据第八批国保申报材料要求,菏泽市制订了第三批市保单位申报材料的标准与规范。”菏泽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李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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