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wdwxtg@qq.com 论文发表QQ:329612706 微信:lianpu13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文化 公共文化 政策解读
  • 正文内容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 ———税费政策篇(十三)

阅读:762 次 作者: 来源:新即墨报 发布日期:2019-09-11 09:14:33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文艺网分享的政策解读资讯。

  软件产品增值税3%以上即征即退

  优惠内容: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享受主体:软件企业。

  享受条件: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优惠内容: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享受主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享受条件: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标签:政策解读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