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厅出台了《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出台《办法》具有什么意义?
(一)认定培育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已成为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管理创新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典型引路,树立活典型、硬标杆,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示范推广,每年认定一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促进全省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二)认定培育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对营造管理创新良好氛围和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我厅自2017年认定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13家,形成了一定的示范基础。然而我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基数太小,企业普遍存在管理创新意识淡薄、管理基础不牢等问题。为巩固已有工作成效,更好发挥示范企业标杆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省管理创新良好氛围,亟需出台规范性文件,规范指导我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培育工作。
二、作为规范性文件,《办法》的出台经过哪些程序?
(一)研究草拟。我们在总结过去两年认定培育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的经验与不足,同时学习借鉴江苏、浙江等省份一些好做法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办法》(初稿),并在内部进行了多次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拟好《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我们分别发给省国资委、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并通过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征求了部分企业意见。在此基础上,专门邀请了江铃、洪都航空等企业和单位的管理专家进行了会议论证。
(三)合规性审查。经由厅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本办法的制定主题、依据、权限、内容、制定程序合法。
(四)提交审议。10月24日,正式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主要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明确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的定义、组织认定和服务管理工作机构。
(二)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申报条件主要考察企业的法人资格、经营情况、管理情况、信用情况等。认定标准主要从先进性、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等方面对企业管理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三)明确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制度、申报认定流程、申报所需材料。
(四)明确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扶持政策和动态管理措施。
(五)明确《办法》解释权归属及生效实施日期。
四、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确认推荐的企业汇总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推荐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依据评价、核实结果提出入围企业建议名单,报厅长办公会审定。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入围企业名单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认定为示范企业,并颁发牌证。
五、企业申报材料有哪些?
(一)示范企业申请及推荐意见表,企业管理创新实施案例报告,主要内容为企业发展概况、企业管理创新核心内容及主要创新点、企业管理创新成效及下一步企业管理创新打算。
(二)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两年会计报表,实施管理创新的工作总结或阶段性小结、会议纪要等,其他能反映企业管理创新过程及成效的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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