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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的科技人才投身到创新创业中”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座谈会

阅读:760 次 作者:仲颖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日期:2019-11-22 10: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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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科创中心立法正在推进当中,1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座谈会,会上不少市人大代表就修改完善《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建言献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主持会议。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科创中心建设关键还是对人的积极性的保护,”刘正东代表首先发言,他谈到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知识产权最有力的保护还是司法保护,能不能单列一条,凸显一下我们的保护力度。”刘正东代表认为,现在司法保护都是事后保护,加上知识产权案子本身比较复杂,很多时候是“赢了官司输了企业”。

  为此,他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对知识产权保护采取禁令制度。“官司打是需要时间的,但是对其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时候可以下达禁令,你不能生产了,你不能边打官司边生产边侵权。”同时要加大诉前证据保全的力度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于国内的知识产权在国外被侵权的行为,他提出,“要探索加强国际保护,比如加入有关国际条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境外仲裁机构合作等,我觉得国际保护主要是跟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合作的方面。”

  让更多的人才投身到创新创业中

  人才对于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吸引、鼓励更多的科技人才投身到创新创业中来,也是代表们关注的方面。

  “现在对创新的人才队伍市委市政府都提到一个很高的重要地位,”宋扬代表建议条例草案加大对人才本身鼓励的内容,“人才可不可以单列一章,包括对人才本身的倡导和相应的营商环境,更加符合人才自由流动、自由发展的营商环境。相关的条目可以放在一起。”

  刘正东代表谈到要保护智力和智力成果,“现在对智力入股和智力成果入股工商登记还持保守制度。但是从我们推进科创中心的角度来讲,我们就是要鼓励这些人才进来、留下、加入到创新里。我觉得他们进去之后,刚开始并没有钱入股,他们最大的希望是我的成果出来以后我能受益,如果我们对科技人才的智力入股或者是智力成果入股能够迈得步子大一点,我觉得对科技人才创新的积极性是非常好的。”

  条例草案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贡凤梅代表谈到规定如何落实的问题,“现在有关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有很多限制,假如说这条在职创业要实施的话,必须要与现在对事业单位有关的规定做些调整,这也是一个比较新的东西,跟事业单位制度怎么融合。”

  孙卓代表提到人才落户难,“我们遇到很多,比如说博士毕业的学生,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落户的问题一直不是很容易。”他建议,条例草案在对博士学位有接受单位都可以落户等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促进科技资金投入机制的建立

  前不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本市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谈到科技资金投入,沈伟国代表开门见山地提出,“资金投入最好写一章。”他认为,“科创中心建设是一个长远规划,规划目标确定以后,接下来资源哪来,钱从哪来?我觉得投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

  他建议条例草案促进投入机制的建立,一方面“要写清楚科创中心建设的投入有哪几样来源,比如说财政的投入,应该做进每年的预算,区里也应该做进预算,这个预算应该有个比例或者怎么样,要保证它投入的量,才能保证这件事情的进展。企业也应该要做,比如说国企,我觉得国企应该明确提出不是鼓励他作为一个创新的动作,应该建立创新的体系。现在国企的创新体系非常弱,如果不是借着这个明确提出来,而且必须要做到,对它核心竞争力的挑战是非常严重的。”

  另一方面,要对投入进行评审,“事前、事中、事后的评估也应该作为投入机制一部分,一方面应该保证投入、加大投入,另一方面要保证投入的有效性和规范性,这是一个一体机制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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