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游戏开发商许可的网络游戏直播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新兴行业发展引发新类型法律问题之争。昨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备受关注的网易诉华多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常竞争纠纷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去年11月13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多公司停止通过网络传播《梦幻西游》或《梦幻西游2》的游戏画面,赔偿原告网易经济损失2000万元。网易公司和华多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昨日庭审时间约3个半小时,案件将择日宣判。
此案缘起华多公司经营的YY游戏直播网站(现已更名为虎牙直播)和YY语音客户端上,玩家对网易公司“梦幻西游”游戏内容进行直播。网易公司一审起诉称,其拥有“梦幻西游2”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且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连续画面属以类似摄制电影创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网易公司享有上述作品权利。网易公司指控华多公司行为既侵害网易公司著作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法院判决华多公司停止以直播、录播、转播等任何方式传播“梦幻西游”游戏内容之侵害著作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赔偿网易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亿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为,尽管游戏连续画面是用户参与互动的呈现结果,但仍可将游戏整体画面认定为类电影作品。华多公司经营网站上的“梦幻西游”直播侵害了网易公司对其游戏画面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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