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章法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书幅格式,同时也形成了一些作书规则,这些作书规则也逐渐发展成了创作的准则。那么,这些准则都包括哪些呢?我总结了八个,说出来和朋友们一起探讨。一、意前笔后章法的谋篇布白是创作书幅的总体设计,必须首先立意,然后起笔书写;而书写又具有落笔定形,"不得重改"的特点,所以只能笔居意后作书,这就形成了意前笔后的笔法原则。因而,书法圣贤都强调意在笔前,然后作书。蔡邕论书说:"夫欲书、先散怀抱,任意悠情,然后书之。"卫夫人告诫说:'.意后笔前者败…意前笔后者胜."王羲之指出:"夫欲书,先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候仰、平直、振动,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书谱》也说:"心不厌精,手不忘熟…意前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由此可见进行书法写作只能手随意运,笔随手转,翰不虚动,下笔有由"。至于临时发挥得好,写出了自己满意的书幅,就认为作书是"笔前意后",这显然是一种误会。因为写得自己满意,不见得就符合书法艺术的法度,即使符合书法的某种方法,那也只能是在学习中的一点进步罢了。
二、选用字体书法以汉字为载体,而汉字具有真、行、草、隶、篆等字体及书体。作书谋篇时,需要选择最为适用的一种字体书写成篇,以字体的形体美表现书法艺术的形质美。选用字体的方法大致是:首先,按照所书的文字大意(文字内容),选择最切合的字体,使得字体与文义协调统一,以文字的形、意美(主要是字形),充分体现书法的形质美。如对古雅的文义配以古老的字体,对潇洒的文义配以洒落的字体等。其次,根据书幅的格式—中堂、条幅、匾额等不同需要,选择贴切的字体。再次,针对时代、社会、"二为"方向以及具体环境等情况,选配人民较为乐见的字体。同时,还要考虑到简化字体的应用。周恩来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说:"书法是一种艺术,当然可以不受汉字简化的限制,因此汉字简化不会对我国书法艺术有什么不利影响,同时我们也欢迎书法家按照简化字书写,以提高简化字的艺术水平。"总之,作书布白要全面考虑,这样就容易符合谋篇"随遇而设"的情况,起到章法新巧的效果。可见忽视书法艺术的独立性,把文字内容当成书法内容的观点;或者认为书法是塑造字形,与字意毫无关系的议论,显然都是不正确、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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