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作出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锦州市群众艺术馆(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被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市群众艺术馆继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后的又一国家级荣誉。
据了解,经省市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共评选出先进集体50个,辽宁省仅锦州市群众艺术馆(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一家入选。
锦州市群众艺术馆(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为国家一级馆,主要职能为组织、辅导、研究锦州地区群众文化活动及搜集、整理、研究全地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工作。
近年来,市群众艺术馆积极开展展示展演等宣传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及传承人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打造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群星大课堂”、辽宁省优秀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群文精品走基层 非遗项目展风采”等文化品牌,让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得以实现。近3年受益人数达30余万。
立足阵地建设,积极推进非遗传承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先后建立6个校园传承基地。并于2017年6月建成辽宁省内唯一一个由政府规划、投资、建立的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先后迎来社会各界参观团体及各国外宾,总计10余万人次。这里日渐成为传承创新的载体,孕育人才的摇篮和民众感知、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阵地。
在田野调研基础上,先后出版《美在民间》、《锦州市非遗概览》、《医巫闾山满族剪纸图录》等系列保护丛书13套。创作的西城派东北大鼓曲目《奶奶的梦里事》,于2016年作为唯一代表辽宁省的曲艺类节目,参加全国第十七届群星奖决赛,获入围奖。以义县社火为创作元素的《竹马旱船宜州韵》、融入辽西木偶戏元素的《同心鼓》、创新的辽西太平鼓舞蹈《古韵太平》等一经推出就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并在多项大型赛事中获奖。
近年来,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喜讯频传,从“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到“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再到此次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称号,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将不断增强文化自信,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我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记者 黄静 侯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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