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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江被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阅读:694 次 作者: 来源:璧山报 发布日期:2018-06-25 15:19:03
基本介绍:

  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区龙大江被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龙大江,重庆市璧山区大江龙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第11代来凤鱼传承人。龙大江在传统水煮工艺的基础上,大胆进行“来凤鱼”干炒、清蒸、红烧等200多道烹饪工艺的创新,使自己独创的“红烧麻辣来凤鱼”“来凤鱼全鱼宴”相继获得中国名菜、中国名宴等殊荣。2015年大江龙来凤鱼被列入“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6年大江龙来凤鱼技艺获得“中华老味道”称号。

  据了解,此次表彰共授予全国50家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99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记者 张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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