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提效特困人员供养
建立特困人员供养联动机制,动态调整供养标准,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确保供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1月以来,发放救助资金155万元。
⑵提升医疗救助能力
全面投入使用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建立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的医疗救助体系,拓宽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同时以到2020年实现除财政资金外的其他渠道资金占医疗救助总资金的30%作为目标,加大力度争取慈善组织、企业等多渠道资金支持。1月以来,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217人次。
⑶提质留守人员关爱
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工作,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利用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建立以提供专业服务、维护合法权益为主的社会服务组织,采取“站+点”、“社工+义工”等工作模式,提供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康复等专业化服务。1月以来,已在2个试点村建立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服务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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