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赣州市商务局、赣州海关、赣州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在赣州综合保税区监管服务大楼举行赣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政策宣讲会。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南康区、赣县区、崇义县、上犹县、大余县、定南县等地的商务主管部门业务负责人及全市部分外贸进出口企业负责人来到现场,认真学习了《若干意见》及助推综合保税区优化升级发展的21条主要任务。
综合保税区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史上的又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也是综合保税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升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明确要完善政策,拓展功能,创新监管,培育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综合竞争新优势,并推出了21项主要任务。
在政策宣讲会现场,来自赣州海关的关员结合新旧政策,从“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加工制造中心”“推动创新创业,打造研发设计中心”“推进贸易便利化,打造物流分拨中心”“延伸产业链条,打造检测维修中心”“培育新动能新优势,打造销售服务中心”5个方面对《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的21条主要任务逐一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培育信用企业海关相关政策进行了讲解。同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还结合实际案例向大家作了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措施的解读。
截至目前,赣州综合保税区已累计实现进出口额达33.88亿元,其中,2018年实现进出口额22.75亿元,增长156%;全区累计注册企业51家,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7个,签约资金67.3亿元,其中加工企业10个。今后,赣州综合保税区将研究运用好《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结合赣州实际,努力打造保税加工制造、物流分拨、销售服务、检测维修和研发设计等五大中心。(记者 曾荣华 王捷 李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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