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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解读

阅读:1025 次 作者: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日期:2019-04-04 15:09:43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文艺网分享的政策解读资讯。

  2019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其中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为了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实打实、硬碰硬地落地,税务部门分三期回应纳税人热点问题,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免税政策规定。

  问题十一:代开专票的交税,自开专票的怎么收?都不超10万。

  根据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问题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这句话怎么理解?专票开具后对方公司验证完,再追回还能退税?

  销方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因购买方已将该张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无法作废的,可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后,销方纳税人便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请该张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

  问题十三:我公司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一张销售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缴纳了3000元增值税。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后,我之前代开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能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如果你公司2019年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1月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缴纳的增值税,可在2019年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问题十四:我是个季度申报的小规模,一月份开了23万多的普通发票,二月三月过年回老家,没开店,到税局办理了停业登记,我能不能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啊。

  按照政策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您如果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问题十五: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19年2月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一张销售额为2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张销售额为15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缴纳了增值税。3月1日,因发生销货退回,购买方把金额为20万元的专用发票退回给我们,该张发票购买方尚未申报抵扣。请问,对于这张专用发票,我应当如何处理?代开发票时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能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对于第一个问题,因跨月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如果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您可以在购买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后,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对于第二个问题,税务机关为您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后,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代开专用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此外,如果您2019年一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前期代开15万元普通发票时缴纳的增值税也可以在申报本季度增值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问题十六: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按规定享受技术转让相关免税政策。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计算转让专利技术的销售额?

  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因此,计算销售额时应包括免税销售额。

  问题十七: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要转让一间厂房,在申报过程中,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需要填报。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应根据政策适用情况据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相关栏次,完整申报当期全部销售额。

  问题十八:我单位是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此次享受免税政策后,是否可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您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既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自行开具发票,无需缴销现有税控设备及发票;也可以不再使用税控设备,改由其他方式开具发票。

  问题十九:我是一名创业大学生,开办了一个提供科技研发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我公司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目前已经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八个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根据您的情况,您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并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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