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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 ———财政政策篇(七)

阅读:1075 次 作者: 来源:新即墨报 发布日期:2019-05-29 11:52:36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文艺网分享的政策解读资讯。

  青岛市市长质量奖

  优惠内容:对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享受主体:指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享受条件:1.申报青岛市市长质量奖卓越奖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5年以上。(2)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3)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居全国同行业前列。(4)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科技研发经费占比达3%以上。建筑业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连续三年缴纳增值税在20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额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5)组织注重标准化工作,有较强的标准创新能力。(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7)无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申报第六届青岛市市长质量奖创新奖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5年以上。(2)产品(含工程和服务)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技术研发能力、科技标准创新能力强,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各类组织。(3)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表现优异。(4)组织注重标准化工作,有较强的标准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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