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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发布 鼓励曲艺类非遗开展直播

阅读:1148 次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日期:2019-07-31 14:56:15
基本介绍:

  7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曲艺传承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计划》提出,到2025年,曲艺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档案建设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基本完成;曲艺类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曲艺类非遗传承人群文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曲艺演出场所数量和演出实践频次持续增长,形成一批驻场演出场所和专题品牌活动。

  围绕开展调查评估,完善档案信息;加强项目管理,夯实保护责任;做好项目记录,加强成果利用;扩大传承队伍,提高传承能力;推出优秀作品,满足人民需求;扶持曲艺演出,增加实践频次;组织展演活动,繁荣曲艺市场;开展曲艺普及,扩大曲艺受众;支持学术研究,加强专业指导等9项主要任务,《计划》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统筹力量、落实资金,加强相关工作部署和实施保障。

  为进一步扩大传承队伍,不断推出优秀作品,《计划》提出,将建立学徒名单备案更新制度。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曲艺类非遗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鼓励民间曲艺工作者积极开展授徒传艺。鼓励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相关机构与专业艺术院校或艺术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支持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和各类表演团体挖掘、整理优秀传统节目,尤其是经典长篇节目,逐步恢复演出。鼓励根据现实生活需要,对传统节目进行改编或再创作,增强其表现力和吸引力。鼓励开展不同曲种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借鉴。

  《计划》明确,鼓励将已在剧场、书场、茶楼(茶馆)等固定演出场所常年开展驻场演出的表演团体纳入扶持范围。鼓励在曲艺项目丰富、观众氛围浓厚的地方探索挂牌设立“非遗曲艺书场”,开展专门驻场演出。鼓励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和各类表演团体与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直播平台等开展合作,探索设立曲艺电视书场、广播书场和网络书场,开展多种形式的演播活动,拓展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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