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龍海市一男子高某借著農歷正月初八家家戶戶忙於“拜天公”的日子,偷走一隻“拜天公”的三級文物香爐。近日,經福建省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高某因犯盜竊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2018年2月23日晚,高某進入被害人家中走廊,趁被害人一家進進出出忙於祭祀之際,將其正用於“拜天公”的青瓷筒式香爐抱走便駕駛摩托車逃離。被害人回頭定睛一看,才發現香爐不翼而飛。
據了解,該香爐是被害人家中祖輩流傳下來的至今有一百多年的歷史。經鑒定,高某盜走的香爐為漳州窯清中期仿龍泉青瓷筒式香爐;經福建省文物鑒定中心鑒定,涉案的香爐屬於三級文物。經龍海市價格認証中心認定,該香爐的市場零售價格為人民幣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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