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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乐记》《声无哀乐论》比较儒家、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

阅读:1763 次 作者: 来源:学术网 发布日期:2019-02-16 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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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诸子音乐美学思想在整个古代音乐思想史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影响了随后整个封建社会的音乐文化基础,是我们在探讨民族特色的音乐美学体系时非常值得研究、借鉴的一笔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乐记》和《声无哀乐论》是中国音乐美学史上两朵重要的奇葩,它们分别代表了儒家和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对这两部著作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可以看出儒家,道家不同的音乐美学观点,还可以由此窥见音乐的本质、社会功能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音乐与知觉者的关系以及我国古代音乐美学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先秦儒家美学思想及其集大成者《乐记》

  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传统音乐以及整个古代音乐思想史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乐记》便是一本集中体现了儒家音乐美学的论述,因此它是先秦儒家美学思想集大成者。

  《乐记》一书讨论了音乐的各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

  关于音乐的本质,《乐记》中有着精辟的论述,肯定了音乐是表达情感的艺术。音乐有着深刻的艺术性,感情深厚的音乐可以打动人心,反之一个社会的音乐也可以反映国家的盛衰。《乐记》关于音乐本质的论述,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

  2.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思想感情

  《乐记》认为,音乐是表达情感的事物,它和“礼”结合起来成为一个人修身养性的重要途径。音乐和社会伦理想通,不同的人对音乐的要求不一样,不同的音乐表达不一样的思想感情,不同思想感情的音乐对人的作用和影响也各不相同。wWW.11665.COm

  3.礼乐是治理国家的方法之一

  《乐记》主张使音乐与治理朝政、端正社会风气、礼治、伦理教育等相配合,为统治者的文治武功服务。[2]《乐记》作为儒家思想论著,迎合了封建统治者维护自身利益的一面。作为一部音乐美学著作,又有抽象概括问题、寻求一般规律的特点即绝对面。这就是它音乐美学理论的价值所在。

  二、中国音乐美学思想的独创性名作《声无哀乐论》

  《声无哀乐论》立足于老庄的哲学理论,来阐述“声无哀乐”即音乐不能表达人喜怒哀乐的情感这个命题。全文涉及音乐本质、音乐审美感受、音乐功用等一系列问题,是一篇在思想上自成体系的音乐美学论著,以“秦客”问、东野主人答,来回八次问答而完成。它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音乐是一种独立的客观事物

  嵇康首先提出“声无哀乐”。音乐是客观存在的,在自身的自然和谐。

  2.音乐与人的感情没有关系

  “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以嵇康的观点,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实体,哀乐是人们被触动以后产生的感情表现,两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所谓“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3]它对欣赏者的作用,仅限于“躁静”、“专散”;即它只能使人感觉兴奋或恬静,精神集中或分散。

  3.音乐引起的哀乐是因为听者哀乐的心

  人情感上的哀乐从何而来?嵇康认为这是人心受到外界客观事物的影响,具体说是受政治影响的结果。人心中先已存在的感情各不相同,对于音乐的理解和感受也会因人而异,被触发起来的情绪也会不同,所以他认为音乐虽然能使人爱听,但并不能起移风易俗的教育作用。[4]

  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中,大多数音乐美学著作都认为音乐可以表达人喜怒哀乐的情感,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的观点独树一帜,他能够发现音乐艺术的某些特殊规律,这给后人认识音乐提供了有价值的思想财富。

  三、比较儒家、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

  《乐记》与《声无哀乐论》是他律论音乐美学和自律论音乐美学的代表。他律论强调音乐是人类情感的表现,它受某种外在规律--主要是人的情感的制约;自律论则认为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的内容只是乐音运动的形式,音乐不表现任何情感。两部著作在如何看待音乐的本质等重大音乐美学问题上针锋相对,《乐记》具有浓厚的他律论色彩,而《声无哀乐论》则与此相反,持坚决的自律论观点。

  《乐记》与《声无哀乐论》在音乐美学上的针锋相对源于儒家与道家思想差异。对于音乐的本源,儒家美学思想认为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依托于人表达情感。道家则认为音乐是一种独立的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依存于任何事物。

  对于音乐与人情感的关系,儒家美学思想认为音乐依托于人的感情,音乐以人为主体表达,反之人又受环境影响而表达不同的情感音乐。道家美学思想则认为音乐与人的情感无关。音乐之有善恶的差别、简单和复杂、高和低、兴奋和安详。音乐不表现任何感情,它只是音响的自然运动。

  儒家音乐美学与道家音乐美学在音乐与政治的关心上持有不同态度。一个旧的社会土崩瓦解,新的社会酝酿形成,诸子百家所讨论的内容和政治密不可分。诸子百家对音乐美学思想的某种观点其实就是他们在政治上所持有的观点。

  儒家思想认为音乐具有社会功能,即审美教育作用。所以儒家非常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提倡礼乐治国,用礼来区分等级,用乐来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君臣和敬、长幼和顺、父子兄弟和亲的整个社会完全谐和的目的。儒家的这些主张深受统治者欢迎,被奉为经典,备受治国者推崇,所以儒家音乐思想才得以长期称霸天下。

  道家的庄子主张“清静无为”。他没有绝对的反对音乐,而是把音乐分为“天籁”、“地籁”、“人籁”三类,崇尚崇尚“天籁”所具有的“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级”的音乐,反对人的主观作用。

  对于音乐本身而言,儒家思想虽然承认音乐的艺术性与审美性,但依旧明确的提出:内容高于形式,即“德成而上,艺成而下”[5]。音乐在人们的生活中不可缺少,但音乐的形式必须符合内容的要求。音乐的主要功能不是满足人们美的需求,而是要教化人们的精神思想。正是这种观点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把音乐的政治标准排在艺术标准之上,很大程度上束缚了音乐自由发展,压抑了人们对音乐美的需求。应该说明,音乐之所以是音乐,它的首要目的就是满足人们对艺术美的需求,所以音乐的艺术美尤其应该提倡,这是我们目前不能忽视的问题。

  道家美学思想充分的肯定了音乐的美感作用,和谐的音乐可以给人带来美感,而这些和谐的音乐正是人们最大的愿望。这些观点对儒家思想有着巨大的挑战。两相比较,道家更强调音乐的功能主要是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更重视对音乐本身表现手段的研究,为艺术而艺术,体现了音乐的自觉。但是却割裂了音乐和感情的联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结语

  《乐记》与《声无哀乐论》是音乐美学史上的两朵奇葩。它们对音乐本体、音乐特性、音乐审美等问题的探讨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上具有开创意义。通过对两本书的研究,不仅可以更好认识、感受、研究音乐,而且更能从中窥探诸子百家中儒家与道家对于音乐的独特见解。这对我们更好地发展音乐有着积极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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