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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小说:父亲杂集(1-5)

阅读:1207 次 作者:熊勇 来源:问道文学 发布日期:2019-04-06 07:51:50
基本介绍:

  一、食客——父亲

  今晚爸爸又买了卤鸭、烤鸡回来,很香,但我早以习惯这种香味,不以为然了。

  他很爱吃卤味店、肉食店的荤熟食,每天都会带一大包回家当夜宵。

  他吃的时候很享受,眼神专注、动作娴熟,像是动物在撕咬猎物,露出血红的牙龈,不住地咂吧着嘴。

  我从来不吃他买的熟食,我感觉有一股腥味,仿佛看见食物上还沾有血迹,犹如刚死不久。

  爸爸吃完了最后一截鸭脖,他还意犹未尽地看了满桌的骨头。他找来了一根牙签,把鸭脖上剩余的肉丝剔出来挑到了嘴里,这才心满意足地收拾起了桌子。

  半夜,我起来上厕所,发现厨房角落有细微的声响,好象是老鼠在偷吃东西。打开灯一看究竟,爸爸正用嘴死咬着它,鲜血顺着它瘦小、无助的身体在爸爸的嘴角淌下来。它还在不住挣扎着,洁白的四肢在徒劳地痉挛。

  它就是前几天爸爸才买来给我的小白兔,我终于知道爸爸隔三岔五为我买小宠物,而它们总神秘失踪的原因了。

  二、运动健将——弟弟

  弟弟很爱打篮球,但十八岁的他老是抱怨自己不够高,不能像NBA球员那样潇洒自如地灌蓝,为此他总是闷闷不乐。

  母亲和我老是劝他,你还小,以后肯定会长高的。他总是一言不发,埋头吃饭。

  弟弟就读的高中是寄宿学校,所以他每月月底才回家一次。这几个月,我觉得他有些不一样了。他,比以前高了,脸上也开始有笑容了。我和母亲都暗自为他高兴——青春期的小子终于长高了。

  但他吃完饭后,总是匆忙地回房间温习功课,我们都劝他不要太劳累了,他总满不在乎地说,没事。

  弟弟越来越高了,快超过180了,速度惊人,要知道几个月前他才170呢。又是月底了,他回家我们都吓了一跳——居然185左右了,整整高出我和妈妈一个头了。正当我们惊叹不已时,我发觉他的小腿有些粗壮过度了,膨胀至极,透着长裤,似乎里面有什么东西要破腔而出。

  吃过饭后,他又回房温书了,一连几个小时都不出来。我有些担心,但又觉得自己多虑了。

  弟弟真粗心,居然连语文课本都忘了带,我得送到学校去。到了他的教室,不见他,同学们都说他回宿舍了。我放下课本,去宿舍找他。门虚掩着,我依稀闻到有血腥味溢出。

  推开门,顿时,我被诡异的情景惊吓地说不出话来。他的小腿被凭空切开一个整齐的、又长又宽的血窟窿,白色的肌腱和黄色的脂肪清晰可见,他的手上拿着几块新鲜的生肉,慢慢靠进破开的小腿。生肉像有生命般一下子融入腿中,腿上的伤口也奇迹般地自动愈合,只是凭空多了几块肉,显得小腿畸形粗壮,极不匀称,就像被罐了水而肿胀不堪的盐水袋。

  他放下长裤,站了起来,又高了几厘米——他满意地笑了笑。

  蓦地,弟弟转过身,对我说道,姐姐,陪我去打篮球吧。

  三、情窦初开

  我爱上了一个人,他叫窦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惹来不少女生的爱慕。可是我看了看自己满布青春痘的脸,稀疏发黄的头发,矮胖黝黑的身材,只能望而兴叹。

  当我看到他和我们班班花文欣手牵手走到宿舍楼下说,我的心难过得好比针扎。文欣长相甜美怡人,身材高挑扦细,最为迷人的就是她那飘逸顺滑的长发,惹人眼球。

  文欣的缺点也只有在寝室才能暴露无疑,仗着自己漂亮就老对别人颐指气使,大呼小叫,呼来唤去。我是四人寝室中最为寒酸土气的,她没少数落我,横眼 BINI,冷嘲热讽是必不可少的。

  窦宏是那么优秀的人,在他的篮球不小心打到我而周围男生因我的相貌对我嘘声一片时,他还一脸歉意地问我,并不住道歉并送我到宿舍楼下。当时他就在我心里扎下了根。

  虽然身为丑小鸭的我与他根本不配,但他不能和文欣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人在一起。所以我要变美丽,我要成为和他登对的女孩。我吃减肥药,擦高级护肤品,洗生发的洗发水,穿高跟鞋,虽有改善,但和文欣比起来仍然是相形见秽。而文欣更是不经意谈到窦宏和她的甜蜜情事,不时摆动那动人长发,摇曳生姿,看得我又羡又妒。

  那天只有我和文欣在寝室,她无意中翻起了我放在书桌上的日记本,顿时她什么都明白了——我把有关于窦宏的心事全写在了里面。可想而知,她又开始嘲笑我了,尖酸刻薄,句句如利箭穿透我心。我终于忍不住了,愤怒、自卑、屈辱、不平全全涌上心头。

  校园的小树林,窦宏看到向自己走来、带着飘逸长发的身影,不禁嘴角扬起笑意,待走近一看,却眼睛瞪大,无法言语。

  我戴着从文欣头皮上剥下的长发,穿着她的衣服,踩着高跟鞋,鲜血淋淋地站在他面前,说道:“文欣说过,你最喜欢的就是她的长发。现在我有了她美丽动人的长发,你该喜欢我了吧?”

  我用生平最美丽的笑容对视着他,温柔地抚摸着现在属于我的秀发。那青丝上,还沾带文欣的头皮与鲜血。

  此时的文欣,静静地躺在寝室的洗手间内,面目全非,血肉模糊,肠破肚烂,毫无美感可言。我,用昨天在超市买的西瓜刀把她的美转移到了我身上。

  四、生意

  海鲜批发市场上,老王的生意是最好的,每天总是有一拨一拨的客人来光顾他的店铺,每天他和老婆玉梅数钱的时候都笑得合堡拢嘴。但这是两年前的事了,自从旁边的老罗入驻市场后,凭着价钱低廉、服务周到,老罗又总是一副弥勒佛祖般的笑脸,任再刁钻难缠的客人来,他总能游刃有余地解决。就这样,抢走了老王一大半的生意,搞得他每旷愈下,入不敷出。

  老罗与老罗的店铺相邻,平日里的老顾客都被老罗那张可恶的笑脸吸引过去了,老王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就连玉梅和儿子对老罗都是礼貌有加,但一回到家里,老婆总板着脸提议想法子改善生意,儿子也总喊着零花钱不够用。一想到这里,他对老罗的恨意更是与日俱增。

  看着老罗店铺前络绎不绝的客人,再看看只身一人的自家店铺;看着老罗店里活蹦乱跳的海鲜鱼类,在看看眼前死气沉沉、许久未更新的存货;看着老罗那张笑得比哭还难看的脸,再看看玉梅冷漠如冰霜的脸,老王萌生了一个主意——他要毁掉老罗的生意!重新让自己的店铺火暴起来!

  果不其然,老王的计划成功了。

  当顾客和老罗发现,本该是海鲜遍布的池子里,漂浮着老王肿胀发白的尸体时,都被吓得手脚发麻、六神无主。尽管后来警方鉴定老王是气愤过头导致压力过答案而选择自杀,尽管老罗仍是笑脸迎人,价格更为优惠,但再也没人光顾他了。最后,他不得不关掉店铺,从此销声匿迹。

  而老王的店,由老婆接手,生意再度火暴,盛况不亚当年。

  五、男人 女人与狗

  雯慧走出电梯,准备拿钥匙开门,发现隔壁空了很久的出租房新搬进了住户。一个男人牵着一条狗从门口搬东西进去,看到雯慧后,笑道:“你好,我叫冉浩,请多关照。”雯慧微微点头,相视一笑。冉浩摸着狗松软的毛说道:“巴罗罗,快跟这位美丽的小姐打招呼。”巴罗罗跑到雯慧面前,舔了她的高跟鞋一下,乖巧的动作逗得两人忍俊不禁。

  雯慧迅速和冉浩熟络了起来,因为巴罗罗。雯慧总爱买宠物饼干去串门,在巴罗罗吃得开心的时候就趁机与冉浩套近乎。雯慧单身快2年了,当她知道这个笑起来阳光满面的男人时单身时,心中不由自主地小鹿乱撞了一下。

  冉浩的生活很简单,他是个自由撰稿者,每天做的就是坐在电脑面前创作。雯慧在下班后,便“顺便”多买了一些菜,总爱端着热腾腾的“多”出来的菜敲邻居的门。一开始,冉浩有些委婉拒绝的意思,但后来直接发展到隔壁蹭饭了。看着冉浩边吃边称赞自己的手艺时,雯慧的心里美滋滋的。

  周末,冉浩邀请雯慧出去共进晚餐,她表面平静实则内心翻腾地同意了。出门时,看到他牵着巴罗罗一脸笑容地站在门口。顿时她的心凉了半截——为什么要带它出门?真脏!其实雯慧并不喜欢动物,起初对巴罗罗的态度只是为了接近冉浩。和心仪之人约会居然带了这只脏狗,她心头别扭极了。

  很多餐厅都不允许宠物入内,冉浩便带着雯慧穿梭了几条街,终于找到了一家服务生能负责照顾宠物的餐厅。可怜了穿高跟鞋的雯慧,本应摇曳生姿的,结果双脚肿痛难耐。

  本以为和他的进餐会很愉快,但冉浩与她谈话总时漫不经心,每隔几分钟就要跑到巴罗罗那里抚摸它。雯慧彻底恼怒了!在恬淡耐心的笑容下却是另一个声音——这该死的狗!坏了我的好事!

  当冉浩面色沉重地告诉雯慧巴罗罗失踪时,她的眼泪一下子冒了出来,心头却嫌恶地想:“那条死狗被我埋在了郊区,杀它的时候溅了我一身血,害我损失了一身名牌。”

  几个星期后,雯慧成功地把冉浩的注意力移到了自己身上,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情侣。只是冉浩比较传统,从来都未跨越那最后一道防线。那晚,当冉浩敲开雯慧的门时,她有些受宠若惊,面前的男人满脸赤红,双眼露出情欲的光。还未有反应,嘴唇已经被冉浩霸道地封住,纤细的腰肢被有力的臂膀圈住。呵呵,想不到平时斯文的他也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雯慧被冉浩放在了他松软的床上。他像剥粽子搬把她拔了个精光!她正等待久旱逢迎(久旱逢雨露)的那一刻,冉浩却停了下来……

  冉浩收拾了自己的行李,没有巴罗罗在身边,他还是有些难过。巴罗罗最喜欢吃的就是女人的心脏了,从他杀第一个女人它就跟着他了,也是那时开始它开始爱上女人心脏的。不知它现在身处何方,是生是死?既然它都不在了,床上那个女人的心脏也就没用了,姑且留她个全尸吧。哎,看来又要搬家了。冉浩嘀咕着,看了看脖子上满布红紫掐痕的雯慧,拖着行李箱走出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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