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晨的中篇小说《林祭》讲述了来自山东鲁西南平原的一对男女——罗班和箫箫,因一桩血案而逃亡至东北伊勒呼里山原始森林中,在极端环境下挣扎、救赎并最终走向毁灭的故事,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和浓郁的哲学思辨色彩。通过这个极端的故事,小说探讨了罪与罚、原始性与人性、逃离与归宿、爱情与救赎等深刻主题。森林既是恐怖的炼狱,也是净化灵魂的圣殿。罗班通过一场献祭式的死亡,完成了对自我罪孽的终结和对自然(森林)的回归,而箫箫则始终在故乡平原的牵绊与森林的新生之间挣扎。
小说男主人公罗班,原是平原上一个建筑队的工头,女主人公箫箫则嫁给了村长范百斗性无能的儿子。罗班与箫箫相爱,但当罗班试图带箫箫私奔时,误以为箫箫的丈夫是欺辱她的元凶,用折刀将其刺杀。随后,罗班强行带着箫箫逃离故乡,一路向北,最终盲目地躲入了苍茫、原始而威严的伊勒呼里山森林。二人初抵森林,被其苍茫、威严和悲怆的景象所震撼。箫箫尤其感到恐惧,觉得自己从平原的“主人”沦为了森林“恭顺卑微的奴仆”,仿佛坠入地狱。他们搭建了窝棚栖身。夜晚森林中野兽的嚎叫让他们恐惧万分,但也激发了罗班原始的野性。罗班试图向箫箫求欢,却被她因血腥记忆的恐惧而拒绝,两人关系出现裂痕。
白天,箫箫逐渐适应森林,天性中的活泼被激发,采集野果,放声歌唱,仿佛重获自由。而罗班则沉默寡言,专注于制作武器狩猎,内心积压着罪孽感、欲望和得不到回应的爱的痛苦。他时常偷偷出林,到附近小镇(阿瓦)上用钱换取物资,并在那里找女人排遣苦闷。
一位名叫扎格的鄂伦春猎人发现了他们。扎格被箫箫吸引,但他的出现首先引起了罗班的嫉妒和敌意。两人在林中对峙。扎格一语道破罗班并未真正“得到”箫箫的心,并指出他去小镇寻欢作乐的行为。扎格将自己的猎枪和弹药赠予罗班,告诉他“枪是帮助你站起来的腿”,意在激励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而非困于兽性。
赠枪事件后,罗班再次逼迫箫箫确认她的爱,却再次遭拒。绝望的罗班在林中遭遇狼群围攻,他利用扎格给的猎枪(无弹药)和点燃篝火的方式,惊险地守了一夜。次日清晨,箫箫寻来,看到幸存的他,终于冲破心理障碍,两人在窝棚内真正结合,实现了灵与肉的统一。
结合后,两人憧憬未来,决定永远留在森林生活,视其为赎罪和新生的地方。在极致的幸福和愧疚感中,罗班向箫箫坦白了自己在故乡时曾与其他两名女工有染的罪孽。
此时,森林突发大火,火势迅猛,映红夜空。罗班将这视为一种神圣的召唤和最终的归宿,挣脱箫箫的拼命阻拦,毅然冲向火海。在熊熊烈火中,他张开双臂,如同化作一株“红色的树”,实现了自己最初进入森林时渴望与树木平等、接受自然洗礼的愿望。他的死亡被描绘成一场献给森林的祭奠(林祭)。箫箫目睹这一切,无力地昏倒在地。故事最终以罗班的毁灭和箫箫未知的命运告终。
《林祭》是王方晨的小说处女作,发表于1988年,曾以其独特的题材、浓烈的风格和复杂的主题,荣获山东省青年文学奖。多重意蕴的交织,主题层次的丰富,让小说远超一个简单的“逃亡与爱情”故事。
显然,小说的核心主线是罗班与箫箫背负血案逃亡,在原始森林中寻求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庇护。森林不仅是藏身之所,更是一个审判庭和炼狱。罗班最终的葬身火海,并非简单的意外死亡,而是一场自我选择的、献祭式的终极救赎。他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对箫箫丈夫的伤害、此前的放荡),完成了从“社会人”到“自然人”再到“自然之祭品”的升华。
小说构建了强烈的对立意象,表现了文明与原始的冲突与回归。鲁西南大平原(农耕文明、人情社会、伦理枷锁)与东北原始森林(自然法则、野性力量、生命本源)形成鲜明对比。来自文明的逃亡者,在原始森林中既感到恐惧,又被其原始生命力所吸引和改造。罗班最终选择化为“火树”,象征着他对虚伪文明的彻底摒弃和对自然原始力量的彻底回归,这是一种悲剧性的,却也是彻底的解放。
在极端环境下,人性中的复杂面被极致放大,王方晨触及了人性的兽性与神性之辩。罗班身上同时存在着兽性(杀戮的暴力、占有的欲望)、人性(对爱的渴求、负罪感、痛苦)和神性(自我牺牲的献祭精神)。箫箫则从文明的受害者,逐步在自然中恢复天性,但又无法完全割断与文明的联结。猎人扎格的角色宛如“森林之神”的使者,他点醒罗班,并赠予他工具(猎枪),象征着一种来自原始智慧的启示和考验。
小说具有浓墨重彩的象征主义风格。强烈的象征与意象,是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整个森林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象征体,代表自然、原始、威严、净化之力乃至命运。“火”的意象贯穿始终,从夕阳如火,到篝火御狼,直至最终的森林大火,它既是毁灭的力量,也是净化、重生和献祭的圣火。罗班渴望成为“树”,最终在火中实现,这个意象完成了人物从追求平等(与树平等)到成为自然一部分(化为树)再到成为自然祭品(火树)的完整象征升华。
极致的环境描写与氛围营造,是小说的又一大特点。作者以极具压迫感和感染力的笔触描绘森林,语言华丽、厚重、充满动感。环境不仅是背景,更是 actively 参与叙事、驱动人物心理和命运的角色。无论是夜晚的恐怖死寂,还是白昼的童话绚丽,抑或是大火时的狂暴壮烈,都与人物的内心世界紧密呼应,营造出一种“天人合一”又“天人交战”的剧烈戏剧张力。
同时,小说大量运用内心独白和细腻的心理活动刻画,深入挖掘了罗班的罪孽感、挣扎、欲望与绝望,以及箫箫的恐惧、怀念、爱与矛盾。他们的心理变化是推动故事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心理描写的深度,给小说带来了尤为强大的震撼力。
在人物塑造方面,小说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而充满悖论。罗班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英雄或单纯的罪犯。他勇敢、果断、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又暴力、冲动、被欲望驱使。他的形象是分裂的:一方面是文明的破坏者(杀人犯)和逃离者,另一方面又是自然的崇拜者和最终的献祭者。他的悲剧在于,唯有通过彻底的毁灭,才能达成与所爱之人的最终结合(精神上的)和自我的净化。箫箫是连接两个世界的纽带。她既是罗班犯罪的导火索和共同逃亡者,又是文明世界(平原、家乡)的牵挂者。她在森林中恢复了部分天性,但无法像罗班那样决绝。她最后的阻拦,是人性中对爱人的挽留,也暗示了她无法完全理解罗班追求的终极救赎方式。她的结局是开放而悲凉的。鄂伦春猎人扎格虽是一个功能型角色,但寓意深刻。他是真正的“森林之子”,代表着一种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始智慧和力量。他的出现,是对罗班这个“闯入者”的映照和点化。
《林祭》充分体现了王方晨的创作特色,那就是强烈的语言和象征色彩。在这里,美学和哲学先于现实主义。王方晨小说风格的极致化,初露端倪。整个故事,就是一场极致化的悲剧献祭,想必这也是作品题目《林祭》的由来。
总之,《林祭》是一部充满野性力量和哲学深度的文学佳作。它超越了简单的故事叙述,通过一个极端情境下的爱情与逃亡寓言,深刻地探讨了罪与罚、文明与自然、人性与兽性、生存与毁灭等永恒命题。王方晨以其狂放不羁的笔力、宏大的象征体系和深刻的心理挖掘,成功营造了一个既真实又超现实的文学世界,让读者在震撼之余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它无疑是寻根文学后期乃至整个1980年代中国文学中一篇独特而值得重视的作品。
作家简介:
王方晨,山东省文联副主席。
著有长篇小说《老大》《公敌》《老实街》《花局》《地啸》《大地之上》,作品集《凤栖梧》《不凡之镜》《王树的大叫》《祭奠清水》等,共计千余万字。
曾获《中国作家》优秀短篇小说奖、《小说选刊》年度大奖、百花文学奖、中华宝石文学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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