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日报
不久前,在吕梁基层采访,路过一个村庄,正好有户人家办红事宴,请了民间一个说唱团助兴。往前凑了凑,密密麻麻的挤了一堆人,人山人海好不热闹,听了几句,说唱的内容低俗不堪,索然无味,抽身往回走。一路上想,这样低俗的文化表演居然在农村还有这么大的市场,吸引着那么多人去观看。转念又一想,可能只是这个地方的习俗吧,应该是极少数。
凑巧,前几日跟基层文化单位的几个同志说起此事,他们也有同感,认为现在吕梁少数农村文化低俗化倾向令人担忧。农村文化的低俗化倾向,从侧面反映了农村文化的缺失。农村的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现代化的内容不仅包括物质的现代化,更包括文化的现代化,农村文化的现代化是保持农村活力,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当前中国的农村正面临着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变局,传统的农村文化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农村变革的步伐。农村文化建设亟须加强。
首先,农村文化有其地域性特色,要繁荣农村文化根本上还要靠广大农民自己。三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一概而论的“文化下乡”活动,虽然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农村文化,但从根本上解决不了农村文化的匮乏。要从根本上繁荣农村文化,还需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己。各级文化部门尤其是最基层的文化部门,应当发动人民群众自己来创作属于自己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文化形态。人民的创造力是无穷的、巨大的。
其次,在文化生产和消费多元化趋势不可逆的情况下,文化市场监管显得尤为重要。该提倡什么,该反对什么;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文化监管部门必须态度明确,旗帜鲜明,而且要有具体的行动措施去支持对的,反对错的。特别是对于农村一些低俗的、具有破坏性的文化活动,监管部门必须要有监管措施,只有遏制了低俗的文化,才能促进健康文化的生长。
最后,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基础工程。因此,农村文化建设应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协调,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统筹到整个社会管理和建设中去考虑,实现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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