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家界在线
文化下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是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送文化下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精神保障,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基层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然而,现实中却存在不少“不对味”的尴尬。现今,还有多少村、社区的农家书屋在发挥其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的功能,里面的报刊、书籍大多数是过期的农业技术资料、艰涩的理论读物,农民兄弟用不上、读不懂、不感兴趣,少有借阅,以致书屋成为了废旧报刊的仓库,积满灰尘。同样,“电影下乡”、“演出下乡”越来越被当作任务来完成,而不考虑农村实际需要。正如存在这样的现象:每个乡镇一年有几百场次的电影下乡,看见放映队下来,当地人已见怪不怪,观影的群众一次比一次少,放映员似乎也不大介意,“这种放映任务,每年都有,放完就走呗”。又如“演出下乡”,演员累得够呛,群众还不爱看,把文艺演出变成了“文化盆景”。看上去各种“下乡”丰富多彩,内容琳琅满目,表面上送温暖来了,但实际上,群众得不到什么实惠,反而使群众的失落感更大。
文化下乡是件利民惠民的好事,但在真正落实时,一些地方的效果并不好,浪费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不说,也容易让群众产生“完成任务走过场”的误解。因此,在送文化下乡过程中,我们更需要扎扎实实地不断创新提质。把群众的需求和感受放在第一位,站在建设农村小康文化的高度,对文化下乡认真谋划,制定出既切合实际,又富有战略眼光的措施,在“为民、便民、乐民”上多花点心思。比如,深入调查群众的文艺喜好,根据农村的生活生产规律,合理安排演出内容、时间和地点。要把这类活动融入到人民群众现实生活之中,选择群众看得见的文化事例、听得懂的艺术语言、信得过的人物典型、用得着的产品和服务送下乡。我们不能只凭上面“一头热”,把一些不适于农村和农民的东西硬塞给他们。我们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过程中,还要有针对性地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其中。
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在精心打造有特色的文化下乡活动的同时,还应着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和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真正做到变下乡“送”文化为下乡“种”文化,让文化真正“驻”乡,使农村文化建设跨上一个新台阶。










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048号
投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