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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皆醉我独醒(短篇小说)

阅读:193 次 作者:张瑞明 来源:问道文学 发布日期:2025-12-27 12:31:15
基本介绍:

  一

  这个钟点,古水村黑灯瞎火,狗都哑巴了。鸡在窝里闭着眼积攒力气,三个多小时后,就要捏着嗓子,叫醒坐场放牧的马老七。马老七是古水村起炕最早的人,日头也比不过他。

  马老七要是住在夜明城,就不算啥,城里林子大,什么鸟都有,通宵熬夜的人有的是。午夜时分,城里吃夜宵的人才散,那些中奖的、失恋的,还在酒吧里泡着,转动着高脚杯,想着买房或跳楼的事。

  后半夜,是我的上班时间。双脚踩着电动轮滑,扭胯摆臂,眼观六路,穿行在夜明城花花绿绿的柏油路上,如同一片叶子扔进河流。身体流动时,大脑会浮出一些与方向有关的问题,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想起古水村,那是我的老家,就在夜明城北三百公里的地方。按说不远,可大马群山横亘东西,盘山路绕来绕去,腾云驾雾,一路走高,上了坝,才能望见一马平川。古水村如同刚入天界的神迹,镶嵌在辽阔的坝上草原上。每年六月,大片野草疯长,各种野花成妖,将村庄变成花田草海中的小岛。

  我想起我的父亲马老七,那是个一辈子不愿离开古水村的人,他来过夜明城一次后,就开始吐槽这里的一切。父亲说,在古水村,人能像马一样奔跑,在夜明城,只能像蚂蚁一样活着。我和李冬说过,奋斗二十年,要是还不能在夜明城扎稳,还过交房租的穷日子,就听父亲的劝,回古水村。

  古水村也是李冬的老家,回到那里一直是她的梦想,但为了我的梦想,她做了让步。二十年,对李冬来说,是一条漫长的河流,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在靠岸之前,她会像一片叶子般枯萎。

  为了尽快靠岸,我像蚂蚁般不停劳作,打两份工,白天送外卖,夜晚跑代驾。牧羊犬代驾的生意火爆,回头客不少。有的客户很神奇,会在每天半夜两点,准时恭候在愚人酒吧,我说的是半夏。

  半夏喝酒的节奏,会随着时间流逝加快。子夜时分落座,她淑女般望着窗外,捧着杯慢品,心思应该不在酒上。午夜一点,她右肘支着桌面,手指插进长发,眼神凝在被左手转动的杯子上,仿佛要用超能熔化玻璃,酒保说,这种状态下的半夏,喝酒不再是抿,而是倒。半夜两点,我走进愚人时,半夏的头发蓬乱,领口开着,露出和田白玉三世佛和真丝胸罩,袖口有酒渍,眼神虽然呆滞,却保留着一丝戒备的清醒。

  而当我两点半赶到愚人时,我就知道,半夏会比平时更加不妙。我匆匆经过吧台,瘦高的酒保做了个鬼脸,对我伸出两指,我知道,那不是胜利的手势,而是示意,我的顾客多喝了两杯。半夏的眼球比往天红,由于我迟到了半小时,她多喝了两杯芬兰伏特加。

  我需要架着半夏才能钻进车里,把她按在副驾驶用安全带绑住时,负罪感袭来,我竟然像个绑匪。就像习惯了一个熟人的狐臭那样,我已习惯了半夏满身的酒气,如果说有某种气味激发了我潜意识中的控制欲,那应该是被酒气包裹的女人体香。在半夏奋力拍打车窗的情况下,我果断踩下油门。

  行驶到世纪广场附近时,半夏在用镶着银钻的高跟鞋砸车窗玻璃。我放慢车速,经过一个醉汉身边,看见那人穿着露棉花的军大衣,在杂耍一条自行车外胎。

  车停在路边,我夺下了半夏手中的鞋子,又夺下她弯腰拽下的另一只鞋。我没想到半夏手劲这么大,抢夺中,我不得不用右脸顶住她的胸部,零距离接触,让酒气包裹的体香更加清晰地渗入我的膀胱。半夏没有喊叫,她把所有力气都用到鞋上,我只是听到了类似叫床的呻吟。

  我把一双鞋扔到后座上,欧蓝德坐垫顿时像个强奸现场。我和半夏靠在座椅里大口喘气,车内弥漫起一种新的气味,像是汗液和唾液挥发出来的,这味道与酒气体香混合后,发酵成一种镇静剂,让路灯的光线柔和下来。

  喘息退潮后,是沉默。我从右侧的后视镜里,看见那个醉汉在呆呆张望,眼中射出的竟然是猫一般的绿光,那条轮胎掉到马路上,似乎已被他忘记。从醉汉的角度看,红色的凯迪拉克,在午夜的路灯下,像是溅满闪亮的鲜血。

  车子再次发动,半夏已清醒许多。她把左脚掌拍到导航仪上,异常冷静地质问我,为什么迟到。我盯着半夏红色的脚趾甲,问她是不是经常不穿袜子。

  我们互问的问题没有逻辑关系,半夏听出我在打岔,机智地绕回到她的问题上,提高嗓门说,姓马的小子,你先告诉姑奶奶,那半小时你去了哪,姑奶奶再告诉你平时穿不穿袜子!

  愚人的酒保可以作证,半夏完全清醒时绝对是个淑女。但路灯可以指认,半夏在亲吻了高脚杯后,身体就起了化学反应,碳水化合物经过合成,变成了潘多拉的盒子。遗憾的是,我总是在她体内的魔鬼成精时,坐在她身旁,因此对酒保的话半信半疑。

  我的大脑,在夜晚时格外清醒,能清晰梳理出上岗后接的几单活。零点十二分,野马歌厅出来四个少年,平均年龄不会超过十八,三男一女。男的烫头,染发,带耳环,女的寸头、纹身、叼着雪茄。染发男孩把敞篷车钥匙扔给我,四人晃悠进车里,问去哪,回答是随便。车沿着二环跑了三圈,带耳环男孩呜呜呕吐,吐到烫头男孩的头发上。女孩指着我后脑勺骂,你丫故意转圈是吧,信不信爷骟了你!

  骟这个词,是指割去大牲畜的睾丸和卵巢,古水村以前经常说,现在更多的是说劁字。这几年,村里实施退耕还草,大牲畜越来越少,牧民开始养猪。放了半辈子牧的父亲,也在琢磨着转行,他离不开草地,不想养猪,就种了一大片金莲花,这东西有药用价值,做成茶,喝了提神,关键是花开时好看极了,金灿灿一片。即便是农村,带着杀气的字眼都在退化,何况是城里,这女孩要是我妹妹,我会像处理玻璃上的苍蝇那样拍死她。

  女孩说要骟我,男孩们点火就着,眼露凶光,面带杀气。这个年龄的孩子做事不计后果,尤其是酒后,总想抖一下威风,我怕真干起来伤到他们,就近找了个出口下了二环。我极力装孙子,做出怕他们的样子,连哄带骗把四个孩子送回家。

  到达精英饭店时是一点十分。这是辆黑色大众,三名男子身着蓝色制服,露出白衬衫,西裤笔挺,皮鞋发亮。三人不打晃,也不呕吐,只是话多,抢着说。话题全是公司里的事,不涉及业务,只分析人事。到解放路,下去一个,剩下两个,就开始说刚下去那人的坏话。到安宁路,又下去一个,只剩车主,靠在副驾驶上,闭目养神。这人一闭眼,就无法叫醒。我开始做贼,从这人衣兜里摸出手机,翻看号码,拨通一个叫爱人的电话。那女的说,这事你该找他爱人,我们三年前就不联系了。我只能垫付押金,把这人送进医院,输上艾茂尔和维生素B6。清醒过来时,他说了句真累,对我摆摆手,示意没我啥事了。

  这些经过,我没来得及说,半夏就呜呜哭起来。她的哭声很好听,有泉水流动的汩汩声,散发出野苜蓿的味道,让我想起了古水村的南山,那里位于坝头地带,发源了滦河、白河、黑河三条河流,有三河之源的美誉,是父亲饮马的好去处。

  二

  在夜明城,金钱和情感是可以被时间量化的,如果我在出租屋多陪李冬一小时,就会失去一小时的工钱。为了薪水,少陪妻子一小时不算啥,但那是李冬。

  由于半夏酒醉后撒泼,我接近凌晨才回到出租屋。我尽量像贼一样,轻轻把钥匙插进锁孔,进屋时甚至不穿拖鞋,屏住呼吸爬到床上躺好,以便制造按时下班的假象,抹掉今夜在外耗费掉的时间。黑暗中,我悄悄钻进被子里,如同偷营劫寨的兵丁,就差嘴里咬一根木棍了。

  出租屋在相对安静的市郊,周边是粗大的烟囱,如同一堆高举的拳头,在向城市中心发泄不满。房间只有三十平米,再细微的声响也能现出原形,幸亏有闹钟跑步的声音,掩盖了我的心跳。屋内由深黑渐渐退色为灰黑,晨曦欲出未出,这种明暗的快速变化,应该是叫作“暗适应”的视觉现象。双人床的另一边,棉被和枕头较为清晰地显现出来,像一张正在冲洗的黑白照片。嗜睡、怕冷的李冬,不在床上!

  我一把掀掉被子,弹了起来,伸手在床头柜上摸灯,碰翻了那只玩具熊闹钟,塑料熊体倒下时,伴随着枪响一般的惊悚。

  客观说,我是个理性的人。十五岁那年,我有一只风铃,是父亲用六根长短不一的废钢管做的,挂在母亲的遗像边。那晚,父亲贩牛去了后草地,我独自在家,被风铃惊醒。那是在后半夜,我彻底清醒后,能听清钢管相互撞击的余音,绝不是梦境。我没有着急开灯,而是冷静地分析各种原因,门窗紧闭,不是风,老鼠上墙也不大可能。排除了各种可能后,我认为,只有一种可能,我去世多年的母亲,回来了。我打开灯,看到的却并非超自然现象,由于前半夜下雨,墙缝洇湿,固定电线的钉子脱落,电线顺着墙壁落到风铃上。

  在更加理性的李冬面前,我的逻辑思维受到极大挑战,由于无法判断她会在何时采取何种自杀手段,我总是显得手忙脚乱。出租屋在六楼,我加固了仅有的一扇窗户,为了阳光能透进来,封窗用的是大眼丝网。所有的利器,包括菜刀、剪刀、水果刀、螺丝刀,都统统被我锁到皮箱里,皮箱放在立柜顶上,李冬绝对拿不到。屋里从来不留任何绳子,就连我和李冬的裤子,都全部是松紧口的,不用裤带。李冬曾平心静气地对我说,马达,你要不要把房子装修一下,在内壁搞个软包,在地面铺上厚垫,你看这些瓷砖多硬,不用费多大力气,就会让脑袋开花。

  一个决意要死的人,把她用茧子包起来,也会没有呼吸。我知道即使是哀求,对李冬也不起作用,就只能给她讲故事,讲我们的从前,让她知道,她活着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我。

  每个人都会有初恋,我的初恋发生在少年时期,属于早恋。那时,我有一只风铃,而村里的男孩都没有。我喜欢邻居家一个女孩,她比我小一岁,那女孩就是李冬。李冬的父母,都是民办教师,她因此能穿时髦的衣服,她有一条蓝色的连衣裙,而村里的女孩都没有。伏天里,李冬就穿几天连衣裙,我能看见她绷直小腿,用脚尖在草地上跳舞。她跳舞时,掀起了阵阵花香,蝴蝶和蜻蜓飞来飞去,像手持礼花筒里彩纸片般环绕着她。

  那时我下定决心,等长大以后,非娶这个女孩不可。我在村口的一块沙地上,用树枝不停写李冬的名字,然后暗暗发誓,若将来她嫁了别人,我就跳进古水村东的大口井里。

  我经常到李冬的必经之路上等她,风雨无阻。有一次下雪,我在一棵歪脖榆树下站了很久,明明看见她出了家门,拿着一个笸箩去了她婶婶家,像是去还东西,可直到我冻伤耳朵,也没见她返回来,为此懊恼了很多天。

  后来我改变了战术,由守株待兔变为深入虎穴,我潜到李冬家的院墙外面,偷窥和偷听。每每看到她的身影或听到她说话的声音,就热血沸腾,然后像完成了作业那样满足地走开。有一次,我爬在她家的土墙上,看到那件蓝色的连衣裙,在晾衣绳上迎风招展,午后的阳光洒在的确良布面上,蒸发出一层雾蒙蒙的水汽。那个画面,直到我与李冬结婚后依然能够时常想起。

  我与李冬在一个村里生活了多年,却从未说过一句话,那时我们若在村里的土路上相遇,她必定在擦肩之时低下头看她的鞋子,我也会低着头走过她身边。偶尔抑制住心跳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她,会看到她的脸颊积了霞光般的红云。我注意到,她走过别人的身边时,头不会那样低,脸也不会红。所以我固执地认为,她一定也像我惦念她那样,惦念着我。

  后来我考上高中,到县城住校,第一次走出古水村,父亲套好马车去送我。那天我特别想见李冬一面,但围在马车边的女孩,都不是她。车轮转动的那一刻,我流了一滴泪,泪水很沉,打在我手中的书包上。书包里,装着一只水杯、一罐炸酱和十张起面饼,另有一本日记,语言非常奇怪,像一本天书,只有我能看懂。

  马车行驶到村外,我看见一件蓝色的衣裳,在冷风里微微抖动。李冬穿着那件连衣裙独自站在路边,左手捏着裙摆,右臂挎着一只竹篮,竹篮里稀稀拉拉有几根枯草。已入深秋,不会有人在坝上穿裙子,也不会有人在这样的季节为几根枯草跑到野地里。李冬反常的举动,只能有一种解释,便是在这必经之路上等我,这让我的心狂跳起来。马车缓缓驶过李冬身边时,她的目光毫不犹豫照射过来,与我的目光对撞在一起。那一刻,我分明看到,她的眼眶里转动着两汪清澈的泪水。我终究没有跳下马车,我觉得,那是最好的分别。

  果然,那次分别后,一切就水到渠成。我鼓起勇气,把一封叫做情书的信,从县城高中寄到李冬手里,然后就是频繁的信件来往。结婚后,为了过所谓的好日子,我不顾父亲反对,执意要到夜明城创业。李冬跟了过来,为实现我在城里买房的愿望,她选择了薪水较高的职业,做了一名保洁。三个月后,她在给一户人家擦玻璃时,不慎从三楼摔下,高位截瘫。为了不拖累我,她好几次欲寻短见,曾割破过手腕,鲜血像蛇信一样,扎得我心疼。挽救李冬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或许只有月光里的故事,才能让酒后的她安静下来。

  我不断在出租屋里重复年少时的故事,把那本泛黄的日记读给她听,把一页页朦胧的文字,译成她能听懂的话。李冬看出我的用心,端着酒杯对我说,马达,你不要再把酒瓶藏起来了,要知道,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可以让我活着,一是你的故事,另一样是酒。

  我的嗅觉很发达,甚至能嗅出阳光和阴雨的味道,但唯独对酒味麻木。出租屋里没有好酒,是老家那边产的草原白,酒气在狭小封闭的空间凝固,已经成为岁月的一道老疤,见与不见,都在那里。

  我的手,是穿透了酒气的,碰倒闹钟,拧亮台灯。李冬面对我,脸色是那种见不到阳光的白,身边的折叠餐桌上,酒瓶里的草原白正在流进酒杯。

  我不能强行夺下李冬手里的酒杯,李冬不是半夏,如果对李冬动粗,我会后悔一辈子。我故作镇定地转到她背后,捏了捏她刀锋般的双肩,然后慢慢推动轮椅,把她推到窗户边,拉开窗帘。

  笼子里的月光像只兰靛鸟,在极其安静的时刻会发出叫声。我希望李冬听到月光的叫声,她喜欢在某种叫声里睡着,我曾不止一次把浸透月光的故事变成摇篮曲。

  李冬喝了一口酒说,你先去睡吧。

  我捏着李冬的双肩说,陪你喝完这杯一起睡。

  啪一声!李冬手中的酒杯滑落,掀起巨大的声浪。落地的仿佛不是酒杯,而是我。我像是忽然被临空扔下,落进酒池里,头颅接触酒面的瞬间,冲击波让全身的汗毛直立。

  好大的香水味。李冬的话音很低,却字字敲在我心上,像电流一样,让我浑身发麻。

  三

  半夏哭够了,车已经到了她林园路的豪宅,钻进了地下停车场。她不急于下车,从包里摸出面霜、眼影、口红,开始精心补面。然后摸出个精致的小瓶子,喷香水,对着我喷,再摆动手臂往她领口扇。

  人在情绪激动时,行为往往过激,半夏喷的香水明显超量,以至于我回到出租屋后,引起了李冬的疑心。酒杯是从李冬手中滑落的,看似无意,实则有心,完整的杯体曾在她坚硬的膝盖上短暂停留,然后,碎玻璃散了一地,在格子里的月光中,呈现出万花筒般的视觉效果。酒液溅满李冬的假肢,我不得不把她那对所谓的腿卸下来,用抹布仔细擦洗干净。

  而在地下停车场时,我伸长胳膊,从车后座拿过来的,是一双镶着银钻的鞋,我把它扔给半夏。我同时扔给半夏的,还有一句冷话,既然今晚我迟到了,那这单活免费。

  半夏从包里抽出一沓钱,扔到我怀里,抛钱的动作和往日并无两样。我喜欢半夏这个动作,这个动作之后,我的小腹部就沉甸甸的,吃饱了饭一样舒服。半夏有抛不完的钱,那些钱通过银行的机器,变成了卡上的数字。那张数字不断增长的卡,户名是李冬,密码是李冬的生日。我想把世上的一切都给李冬,而她却不想要世上的一切。

  半夏虽然有钱,但不是侠客,更不是傻子。她每次多付我钱,是想消磨她的时间,或者说挤占我的时间。愚人酒吧,只是半夏夜生活的开始,从那里出来,她并不急于回家,而是让我陪着她,趁着酒兴四处游逛。有时我们在后半夜,去街心公园散步,在柳树下,她会像情侣那样挽住我的胳膊。半夏有苗条而丰满的身材,她蟒蛇般的身体贴住我,有种滑腻的感觉。冬天的夜晚,大部分时间在网吧度过,联手打英雄联盟,半夏在电脑里杀人时,常常兴奋地尖叫,那叫声会让我脚底板发麻。以半夏的驻地林园路为圆心画圆,半径二十公里以内,好玩的地方我们都去了。半夏的话越来越多后,我选择在林园路豪宅的地下停车场听她唠叨,然后直接把她送到家门口。

  有一次,半夏邀请我进屋坐一坐,喝杯咖啡。宽大的别墅里,有专门从巴西空运来的山多斯咖啡豆。半夏说她煮的咖啡,能让月亮跳起巴吐克舞。我不想在深夜喝咖啡,那样,我宝贵的睡眠将会被剥夺,但我还是像被勾了魂般随她飘进房间。

  绕过豪华的客厅,半夏把我带进书房。一个很大的书架很抢眼,放着好看的工艺品,材质大都是贵金属和水晶的,造型简约,现代感强,与书房的整体审美相符。书架对面是一张流线型书桌,台面上放着苹果电脑。书房向阳面,是宽大的阳台,围着几盆高大的花卉,阳台中间铺一层淡蓝色瑜伽垫。

  半夏曾对我说过,她喜欢在深夜时分练瑜伽,这种在常人看来有点变态的举动,我听了却不以为然,因为她不是别人,她是半夏,一个半夜买醉的孤单女人。

  半夏让我在书房稍坐片刻,去卧室更衣。我点点头,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那是一本叫作《西西弗斯神话》的书,我翻了几页,也没看到一则神话。

  半夏再次露面时,穿一身薄如蝉翼的健身衣。她仰躺在瑜伽垫上面,两腿抬起,夹住头部,非常正点的姿势。夹在腿中间的那张脸微笑一下,发出声音,你先随便坐坐,我练完功再说话。

  我的眼球在书页上滚动,放大的余光却把阳台囊括进来,视野里,出现模糊的画面,一个流动的光影不断变幻。那个女人的剪影,像是在跳钢管舞,每一缕光线都能支撑身体。她的身体太柔软了,像一只没有骨头的蚕,扭动出无法想象的姿势。

  阳台的窗户开着,初夏的夜风从窗纱吹进来,抚摸着窗帘。丁香花的香气弥漫进来,化成一张宽大的荷叶,裹住女人的体香,变成一包美食,送到书页上方,我每吸一口气,都会迷醉。

  我在迷醉状态下,装模作样翻了三页书,听见半夏在叫我,能过来帮我一下吗?她的声音有些抖,连续做高难动作,气息难免跟不上。我把书放到书桌上,起身走过去。

  半夏撑直身体仰躺在垫子上,两脚微微分开。我站在她脚掌下面时,就与她组成一个九十度直角。如果以我俩的头顶为点,画一条直线,并且,假如这条直线是物质存在,就会出现一把立起来的三角尺。半夏让我把她的双腿抬起来,向她的头部下压,就像我进来时看到的那个动作。半夏对这个动作的幅度总是不满意,想在我的帮助下超越一下。我跪下来,用手掌反握她的脚腕,虎口瞬间有些发麻。半夏似乎也感应到这股电流,鲜红的脚指甲像河蚌一样内扣,护住脚心。

  我慢慢把她的双脚抬高,同时,我的膝盖就垫到她臀部下面。我下压她的双脚到她耳侧时,她的臀部已经离开地面,攀升到我的大腿根部。在她眼神的鼓励下,我继续下压她的双脚,直到脚趾越过她的头部,碰到垫子。这时,我的身体前倾,完全把她蜷缩的身体压住,我们最敏感的部位,隔着两层薄薄的布料,重叠在一起。温热、柔软的感觉,瞬间从一个点传遍全身,我所有的毛孔都张开,释放出汗液,似乎全身的体液都是毒素,需要彻底排出来,鼻孔酸了一下,有一股血腥味。还没等我仰起头,一滴鼻血就滴落下来,掉在半夏嘴角。

  我慌忙起身,仰着脸胡乱寻找纸巾,不小心撞翻一盆龙骨。半夏并不慌乱,从垫子上起身,拉住我的手,带到卫生间。我用凉水冲洗鼻子时,顺便把水淋到了头上。燃烧的灵魂降了温,我慕然间有种不祥之感,匆匆向半夏说了声再见,就踏上滑轮向出租屋飞奔。

  就在那晚,由于我晚回了一小时,李冬在过量酒精的刺激下,彻底失去理智,用打碎的酒瓶玻璃,割了腕。

  那之后,我再不敢把宝贵的时间葬送在半夏手里,哪怕她给再多的钱,我也应该去见我妻子。禁闭在出租屋的李冬,生物钟比半夏更为混乱,常常一个人熬到晨曦将至,若不是每天晚上有我短暂的陪伴,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

  要是真有时光机器该多好,我坐上去,就可以在半夏和李冬之间快速穿梭,那样来来回回几年,半夏存折里的票子,就变成夜明城的一所房子,里面住着李冬。那时,不用交房租的我,会辞去代驾,只送外卖,将整个夜晚像一轮满月那样交给李冬。

  但我半小时都无法贪污。由于我的迟到,我将半夏的票子揣起来后,不得不在地下停车场多陪她半小时。在那多出的半小时里,半夏讲了一件对她来说天大的事。

  老刘进去了。半夏说。

  半夏很平静,这不像她一贯的风格。我明白,老刘进去对半夏意味着什么,可能一夜之间,她就会血本无归,她用青春和美貌换来的别墅、豪车、存款、珠宝将瞬间化为乌有,而国库将因此增加一笔收入。至于我,将在巨大的冲击波中受到震荡,从此失去一项可观的收入。

  半夏说,你不用怕,老刘全招了,但唯独没招我。

  我替半夏松了口气,也替自己松了口气。说白了,只要那些钱财还在半夏的名下,老刘是死是活并不重要。我连老刘的全名都不知道,更没见过他长啥样,只是偶尔在半夏口中听到一言半语。即使半夏,一年也见不了老刘几次。老刘非常忙,白天有许多公务要办,夜晚则要轮流安慰女人。

  半夏也是通过媒体得知老刘出了事,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焦点集中在一堆情妇身上。一名与老刘有染的香港三流歌星浮出水面,另有一个女人为老刘生了一对双胞胎。还有个女人更神奇,见不到老刘,就天天做十字绣,日子一长,练出一门好手艺,老刘出资,帮她在古楼街开了十字绣展馆。老刘进去后,本来狭窄的古楼街拥挤起来,大批好事者蜂拥而至,去参观十字绣,本来冷落的展馆天天爆棚,直到后来被查封才告一段落。

  半夏也搞不清,老刘为何放自己一马,也许是女人太多把自己忘了,也许是自己从未主动要过钱的缘故。总之,直到夜明城街谈巷议的热点,换成伊朗导弹袭击美军基地,半夏依然安然无恙。

  即使白天,阳光也进不了地下停车场,夜彻底深透了,便有凉意渗透进车内。半夏点了支摩尔烟取暖,想再耗我一会儿,浓浓的烟味,让我想起古水村的艾蒿。

  父亲说过,端午节这天,用河水洗脚永不得脚气,但必须日头出来之前洗,洗之前不能说话。我和父亲严守着各条规矩,端午节早早起床,一言不发走十几里路,赶到白河源,用清澈的河水洗脚。然后,我们在河边拔艾蒿。入冬时,艾蒿干透了,攥一把,点着,在屋里熏,熏完堂屋熏仓房,为了祛除瘟疫。

  父亲会挑一支新采的艾蒿,插到母亲的耳朵上。病重多年的母亲,躺在炕上笑一下,算是回报。那年,母亲没等祛除瘟疫,就闭上眼。父亲从此不再烧艾蒿,也不再采艾蒿。

  一个规则的烟圈套在我的右耳上。发什么楞!半夏说。

  我沉默不语,不想就老刘的事展开话题,我想尽快回家,将余下的时间交给李冬。

  半夏今晚异常兴奋,越说越来劲,她又点上一支烟。

  马达,老刘挂了,我彻底自由了,我想成个家,马上就奔四的人了,一个人老这么耗着,也不是事。

  马达,你怎么样?真要守着那个瘸子过一辈子?干脆,把她送福利院吧,疗养院也行,或者雇个护理,钱我来出,后半辈子我养她。

  喂喂,和你说话呢,你聋了吗?只要你把瘸子的事摆平,我就嫁给你,别墅、豪车,还有花不完的存款,都有你一半,我可以立字据,走公正。我就一个条件,甩掉瘸子。

  我猛然转向半夏,用颤抖的食指点着她的鼻子怒吼,你要再敢说一声瘸子,老子就让你变成瘸子!

  顺势,我揪掉了半夏夹在双唇间的烟头。

  下车时,我关车门的力量很大,像在骟一个仇人的耳光。正在发愣的半夏,被车门带进去的风,撞得眨眼哆嗦了一下。我下车后,把烟头弹到地上,溅起几星火花。那枚烟头顽强地燃烧着,不肯就范,我把它踩住,拧了拧。走出几步后,我又走回来。

  我后来想,我返回去时,半夏的心或许裂成了两半。一半是复燃的希望,认为我改变了注意,要去牵她的手;另一半则是近逼的恐惧,认为我改变了注意,要去卸她的腿。

  其实,我返回去的目的不是半夏,而是那枚烟头。停车场的地面比出租屋都干净,我不能让一枚烟头败坏了这么好的环境。我弯腰拾起来,又掏出纸巾擦了一下地板,捏着它,走啊走,一路走到地上,扔进了小区的垃圾桶。

  那晚之后,我失去了一个慷慨的顾客,再未接到半夏的电话。有时,我也想念愚人酒吧,相去看一眼,终究没去。

  那晚,李冬摔碎了酒杯后,就一直坐在轮椅上看月亮。直到夜明城的灯火在晨曦里全部熄灭。我的眼皮,因极度疲惫像抹上了胶水,眼球也酸涩起来。但我就那样一直站在李冬身后,揉着她刀锋般的双肩。

  熬出来的晨曦,是那么凄美,像溅在楼顶上方的鲜血。这血一样的颜色,细细密密地泼洒下来,无人能够幸免,染红了路人,染红了我和李冬。

  我推着李冬,穿行在人流中,走向车站。这个季节,古水村的草绿了,父亲种的金莲花开了,我要让我的妻子,在花丛中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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