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苏某因女儿在李某处学习钢琴效果不佳,要求李某退还所缴学费2万余元并退还考级报名费用2000余元。李某以苏某女儿或许没有学琴天赋为由,而自己自去年开始教学,一直都在付出劳动,学费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同意退还。双发意见不合,发生争吵,苏某随后报警寻求帮助。
据了解,苏某去年通过某教育机构找到李某,让其教女儿学习钢琴,希望今年可以成功考级。据苏某反映,李某在教学过程中态度不好,今年考级前夕,苏某觉得女儿的水平还打不到考级成功的水准,认为这与李某不认真教学有直接关系。因此,苏某非常生气,要求李某退还学费。但是李某坚持认为自己教学正常,不存在问题,学琴本来要看天赋,她认为苏某是无理取闹。关于苏某提出的补偿女儿今年不能成功考级的损失,李某提出,可以继续跟她学琴,以后再继续考级。但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矛盾一度激化,争吵激烈,调解员劝说双方先冷静下来,如果还是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6月12日,双方经过新一轮的调解,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双发进一步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苏某女儿不再跟李某学琴,李某退还苏某学费1万元整,此事一次性了结。随着暑假到来,很多家长会给孩子报各种兴趣班,建议家长在选择老师的时候,多看看老师的教学水平,试听一下,结合孩子的爱好再做决定。避免发生上述这种花了钱费了时间,又闹得不愉快的矛盾。(通讯员 王梦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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