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笔者从沅陵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结合不断变化的教育培训工作需求,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提高了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和长效性,全面提高了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
据了解,该院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形成“多层次、多类别”的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为主体,股室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按照职务层级、业务范围开展培训的教育培训基本结构。通过调整教育培训组织结构,整合教育资源,形成了政工室负责组织全员性培训、并协助相关业务科室组织业务需求出发的教育培训格局,淡化各部门学习培训界限,避免了重复培训,又最大限度实现了资源共享,增强了全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合力。以业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刑诉法、民诉法作为学习素材,以股室为学习团队,结合公诉、侦监、民行、侦查等业务竞赛,经常性地开展案件评析、理论研讨、业务论辩、出庭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在办案中同步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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