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等职业学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备受关注,如何将中职生培养成为遵纪守法的优秀劳动者,使法律课程的教育功能落到实处,值得思考和探索。只有改革观念、拓展思路,创建新的课堂教学模式,才能有效达成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目标。
关键词:职校;法律;课改;途径
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基础知识?课是学生的必修课之一,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因而中职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一定的知识技能,而且更应该担当起培养学生高尚品德,健全学生人格的重任。如何实现《法律基础知识》课的教育目标,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是每个法学教师值得思考和认真探讨的问题。这里就自己的教学实践、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现状不乐观,原因有多种
中职法律基础知识课,旨在对学生进行法律和道德规范教育,是一门对学生培养社会主义法制和道德观念的思想品德课,它不同于普通高校专业的法律课。不以传授具体的法律知识为主,而是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找到隐藏在具体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内在的法律精神。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意志,内化为学生的法律信仰和法律行为。为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顺利走向岗位、走向社会做好精神储备。然而现实中职校法律课、令人十分困惑。
1、学校清视 忽略目标 。学校忽视法律课的教学目标和育人功能,将法律知识课视为与专业课等同的一门学生必修课,平时看进度、期末看分数、过关大吉。甚至有些学校压缩课时,削减内容 免除活动 、否则视为不务正业,相悖于课程设置的初衷。
2、教师应付 脱离生活 。任何理论知识都是建立在社会实践之上的。法学是一种实践性、人性化很强的学科,是来自于实际、应用于实际的学科,教学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然而现实中我们的老师仍然采取的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严格教学程序、传授知识系统、死记硬背条文,这种无视人的需要和发展的封闭教学,怎能触及人的灵魂,怎能培养出适应社会、为社会作贡献的优秀人才呢?
3、学生怠学 重专轻文。在法律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方法,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中职校教师教学应付、手段陈旧、脱离生活,学生感到枯燥无味、被动接受,严重挫伤了学生学习积极性 法律课上怎能振作精神?
二、理论联实际、教学有实效
中职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属于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成长阶段。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模仿力强、好奇心强、自控力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容易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而误入歧途。再者中职生中,独生子女多,个人素质差的多。因此,提高学生个人修养、健全学生人格就成为职校教学任务的重中之重。《法律基础知识》课教学是中职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教师务必彻底转变“重专轻文”的观念,从实际出发,丰富教学内容,创设具有人性化、实效性的教学新思路,牢牢占领法律课这块对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
1、法律教学必须与生活实际相联系。中职法律课程编入的是我国宏观的法律法规,理论性强、范围广、内容多、概念抽象,不便于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因此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把系统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相联系,要把抽象难懂的概念转化为生动形象的现实例子,这样学生不仅学到了书本知识而且也受到了教育。
2、法律教学必须与学生实际相联系。需要是干好一切事情的动力。在法律教学中,教师要急学生所需,要了解学生最需要哪些法律知识,最想了解哪些法律常识,最缺乏哪些法律知识、针对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这样便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对面临毕业的中职生,要重点讲《劳动法》、《公司法》,以及有关人事改革制度、工资制度、求职择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财会专业的学生要讲《经济合同法》和金融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能有效提高学生护法的自觉性、执法的自主性、维权的主动性。
3、法律教学必须与改革开放相结合。我国的改革开放正从政策性调整转变为法律性调整,用法律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近年来,国家加强立法建设,努力实现法制型国家的目标。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制订,原有的法律法规不断得到修改和补充。因此在中职法律课教学中,必须紧跟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不断充实新内容,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
三、改革旧课堂,创建新模式
课堂教学的效果于内容的呈现方式密切相关。恰当得教学方法能使学生兴趣盎然,干劲倍增。中职法律课教学要彻底扭转教者无趣、学者无味的格局,教师不仅要广开思路,使内容丰富多彩,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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